12月11日,备受关注的《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发布。青岛将于2020年1月6日起,正式实施“垃圾分类”管理。

《办法》规定,投放人不按要求对垃圾进行分拣的,可被拒绝投放,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单位,将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青岛的垃圾分类采用两个四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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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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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两类。

居民和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放置在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实行单独的收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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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为适宜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废玻璃类和废织物五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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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生活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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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材废料、剩饭剩菜、废弃食品调料、瓜皮果核、室内绿植花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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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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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垃圾是指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后再处理的废旧家具,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

装修垃圾是指家庭装修中产生的砖瓦石块、陶瓷洁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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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青岛这片土地的中国金茂,在2019年选择落子青岛北都心,以绿色人居的理念致力打造城市未来都心的理想人居。

在赋能城市发展,焕新区域未来的同时,将对环保及智慧科技的思考融入每一份细节精工之中。希望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为子孙后代留下更为洁净宜居的生存环境,更能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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