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书

必须是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

这本来应该是课上一个小演讲相关几个点,因为完全是基于《历史深处的忧虑》这本书中的观点,干脆写出来混更。【主要是因为准备了最后也没讲

真正的混更,是把作业排排版就当更新了。

这么一想,我的论文有四篇!【呸,快闭嘴

《历史深处的忧虑》严格意义上应该算是丁鸿富李晓琳夫妇寄给国内友人的书信合集,夫妇两共同使用“林达”这一笔名。

这本书较为细致的记录了美国的社会和美国的精神,即便是上世纪末的书了,但还是作为了解美国的入门级书籍拥有相当的意义。

在本篇中,我将用书中的观点,试图阐述美国的一部分自由,阐述如果我们想要拥有这样的自由,我们需要支付什么样的代价。

害,真是,难得这么正经。

一年前在平遥的时候,其实是想在“斧钺”里面出一个音频系列的“为你读书”,后来……

我叶氏鸽王什么德行,你知道的。【wink~

好的我们回来正题。

除了接下来要写的三件,这本书还提到了很多别的故事,比如美国很有特色的“谈论”节目,比如世纪大审判——辛普森杀妻案,比如非营利组织等等等等。不是一味的吹捧这些,只是尽可能客观地记录,记录美国法律、政治制度的思想原则、建立与发展过程、操作方式、历史价值以及为实行这套制度付出的和将要付出的代价。

这本书写得相当浅显,阅读体验优秀,就像在看小说一样。

但这毕竟已经是上个世纪末的书了,局限性当然存在,纪录的事情和现在隔着不容忽视的沟壑,更何况现在社会发展得那么快,社会意识的变动时间用十年来划定都觉得漫长,所以这只是了解美国的冰山一角。

看社科类的书籍时时刻需要警惕的是:“刚费劲把腿拔出一个意识宣传的泥潭,又主动积极地跳进另一个意识宣传的陷阱。”

尽信书不如无书。

所有人说的是事实,但并不是全部的事实,林达也一样。我并不是在贬斥林达夫妇的人品。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我们在阐述记录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但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去完全否认别的观点,这是我非常尊敬的地方。

读书嘛,长见识,拓思路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因为里面会有很多见不到的事情与观念。如果借此塑造对什么事情的情感认知,那倒是次要的事情了。

我们从人权节入手。

作者在书中这样记录人权节:

“‘人权节’的名称听上去严肃了点儿,但是整个形式和其他节日差不多,有的是好吃好玩和好看的。你猜猜这一天该谁最不高兴?是开饭馆的。因为大家都在小吃摊上吃饱了,顾不上再照顾饭馆的生意了。

整个气氛确实就像过节,唯一不同的是,在“人权节”上,最好的中心地段只有非营利组织才能在里面设摊。任何一个地方,呼吁人权的呼声最高的,往往总是处于少数,处于劣势,处于被动地位的人和团体。在美国也是一样。这一天,是这些组织特别高兴的时刻,他们拉起横幅,放上宣传画,卖他们自己出版的报纸,散发宣传品,等等。他们的观点,宗旨,目标包罗万象,什么样的都有。从保护环境,保护宠物,到共产党,托洛斯基派,民兵组织……,应有尽有,他们之间的观点有很多是相互冲突的,甚至是势不两立的。但是,在这里,在春天暖暖的阳光下,他们比邻设摊,友好相处,绝对没有剑拔弩张,一争高下的景象。他们都积极地向过往行人阐述,或者说兜售自己的观点,以赢得听众。“言论摊”在这里就像小吃摊一样在争取人们的光顾。

在美国,所谓的言论自由就是,只要不是真干,就没人能够阻止你。

《权利法案》的第一条就是:“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没有哪个承诺言论自由的地方不必陷入对承诺的坚守和对极端言论带来的煽动从而导致暴力后果的恐惧之间的矛盾。

因此产生了最著名的,对所有宪法条款都有效的“清楚与现实的危险”测定原则。在此原则之下,如果政府无法证明某一言论是造成了清楚和现实的危险,它就不能对该言论的发表者进行惩罚。

什么程度可以算危险?随着历史发展,这一名词也在不断地被赋予新的意义。如果我说这一测定原则提出于上世纪初,是不是才会有一种遥远的年代感。

这一百多年来,各种各样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历史大事件,都在修正完善着美国法律对于这一名词的划定。在此我们不去赘述它的发展历程,直接从三K党和堪萨斯市的电视20频道的对峙入手。

由于宪法的保护,在美国,你能够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其中当然无可避免地有滥用言论自由的,并不和平的声音出现。

接下来提到的三K党是美国历史上和现在的一个奉行白人至上和歧视有色族裔主义运动的民间排外团体,也是美国种族主义的代表性组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FFF团是你吗!【呸)

在1987年,中美建交8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建立7年,国有企业改革2年……在我们终于从过去的泥沼中挣扎出来走向改革开放的时候,三K党想要在堪萨斯市的电视上试一试言论自由。

堪萨斯市的电视20频道是当地一个闭路电视公司在商业经营的过程中搞的一套称为“公众参与”的频道,宣称来者不拒,先来先播,只需要支付一笔费用后就可以在不被作任何检查和筛选的情况下公开播放。我们可以把这认为是一种经营手段,就像国内的各种报刊杂志保留读者来信这一栏目一样,意在吸引受众参与,也是为受众提供一种渠道和手段。

三K党的一位领导人——丹尼斯·马昂拿来了一套名为“种族与情理”的录像带,要求每周播放一集。这次,电视公司并没有痛快答应。

其实在当时的美国,制作和播放这样的节目并不奇怪,这套节目当时在全国的50个城市已经播放了5年,但对于堪萨斯市来说,这难以接受。

“从这家电视公司来说,它的周围百分之九十五是黑人居民,他们完全有理由担心因为这套节目,失去公司的闭路电视订户,甚至还会担心出现抗议和引起暴力冲突。至于地方当局,里面已经有了一些黑人部长,当地还有不少黑人政治家。对于他们来说,这实在太过分了。”

全国关注的一场争辩就这么开始了。

一方是以丹尼斯·马昂为首的三K党,另一方则是以黑人牧师克莱弗为代表的当地居民,当地政府及电视公司。

为了赢得这场争辩,电视公司及当地政府一方试图从公司规定、私有制、言论地点的“内容中性”进行驳斥,但最终都因为不充分而失败。

值得一提的是,在辩论开始以后,双方都请了律师。为三K党一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是美国公民自由协会。

“在我们刚来的时候,就有美国朋友对我们说过:‘作为一个少数族裔新移民,又是穷人,你可不能不知道这个协会。’因为,它经常为没钱请律师的少数族裔穷人提供免费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并且竭尽全力捍卫公民自由。所以,这个协会在这里有很好的声誉,尤其在包括黑人在内的少数族裔中口碑甚佳。这也是我前面提到过的,克莱弗牧师担任这个协会的地方委员的原因。但是这一次,他们却站在三K党的一边,原因很简单,他们是美国公民自由协会,他们的宗旨是保护公民自由,并不在乎提出申请要求帮助的是哪一部分公民,是持有哪一种观点的公民。

最后,堪萨斯市的市议会以9比2通过决议,授权电视公司干脆关闭这一频道。

我们或许可以说这是为了将三K党拒之门外的伤敌一千自损一千的方式,但是作者着重叙述的是那两张反对票中的一张。

它来自一位54岁的黑人女议员。“她说:‘我憎恨他们(三K党)的某些作为和某些言论,但是我不憎恨这些人……我认为应该从教育中学习,不应该抑止任何声音。从最反面的人那里我也学到过东西。我可以不赞成某一观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观点就不应该发表,或者说,我就不应该去听。我相信正确的观点最终会被大家所接受。’”

我们已熟知的观点的自由市场,我们暂时不去探讨资本的逐利性、沉默的螺旋这些外在因素对于某一声音或是观点的打压,想要忠诚地履行,我们要做的应该是接受每一种观点的存在,然后用观点去对抗它。

当然这只是观念上的指导和预想,谁也无法保证不会在现实实施时沦为一种撸袖子下场对骂的混乱。路是步一步走出来的。

“你也许会问:有些人,他们一旦掌权了就会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对于这种人,也要给他们言论自由吗?比如那个三K党的马昂,就宣称要成立一个纯白人的国家,并且公然表示:在他理想中的这个白人国家里,只有和政府一致的言论才是被允许的。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斯蒂芬·潘弗(为三K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回答得很聪明,他说,如果你因为害怕一个不自由的时代,因此就不给他们言论自由的话,那么,这个不自由的时代已经开始了,是你自己给它开了头。

于是,潘弗针对市议会的表决结果,将其告到了联邦地区法院,要求恢复“公众参与”频道,并要求这个城市必须制定新的规定,以确保其他参与这个频道的节目制作者的言论自由也受到保护。

结果其实是显而易见的 ——“公众参与”频道恢复,三K党的第一集录像节目在1990年4月3日播出。

在这件事情中,三K党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类比一下,三K党就像任何一个和主流或者说我们所向往的观点相左的群体。比如日本右翼,比如一些观念落后地区对于女性个人价值、对于读书价值的贬斥。

从我们的过往经历和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历史情感出发,这些都是错误的。

我们没有接受过张纯如女士在《南京大屠杀》中记录的日本的洗脑式教育,我们拥有上学读书的机会,就算生活中有很多不堪,总有那么几个人为我们拨开那些阴霾。

我无意肯定这些观点,从我的认知和情感角度出发,我是讨厌这些观点的。但我想要说的是,他们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允许一切未犯法观点的存在。因为法制足够健全,所以并不害怕有什么会损害切身利益的事情出现。

换句话说,就是口high王者。因为对法律这个领域有兴趣,且新闻和法律都应属于社科的类别,我经常拿这两者来比较。法律是兜底的,它阻止这个社会再坏下去,而新闻是灯塔,负责引导向善。

对不起我又跑题了。

上面我们说到的是三K党和堪萨斯市电视公司之间的battle,虽然有游行,但并没有造成流血事件,接下来我要写的是奥克拉荷马市爆炸案。

这一场被当时美国媒体称为“自二次世界大战的珍珠港事件之后,美国本土所遭受的最严重的袭击”,最终死亡人数是一百六十八人。

当时的美国总统克里顿对爆炸案的评价是:“这是针对美国,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我们所有信仰的攻击。

这是美国人民为了自由支付的代价。

先撇开奥克拉荷马爆炸案的主犯,我想先向你介绍美国民兵的冰山一角。

之前有提到过“人权节”,民兵自然不会缺席。在美国建国之初,出于保障民兵体系和维护自由的精神,美国民兵制度和人民持枪受到宪法保护。

他们在宣传一些什么呢?“他们基本上都自称是爱国主义者,强调民权,向全民警告联邦政府正在日益扩大他们的权力,使人民正在逐步失去他们的自由;他们反对税收,指责政府官员贪污腐败,浪费了老百姓的钱;他们反对政府管制枪支,声明他们成立的宗旨就是在政府失去人民控制的时候进行自卫,等等。”

让我来例举一个书中提到的例子。

“蒙大拿州民兵是全国三个最重要的民兵组织之一。它散发到各地民兵组织的‘M.O.D.训练手册’价值75美元,200页,是该团体公开销售的出版物。里面包括以下内容:

——一种设计爆炸,或者具有极大摧毁力的行动,可以导致敌人无可弥补的损失……这需要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爆炸知识,市郊游击队必须冷酷无情地来执行这种行动。

——对国家经济,运输和通讯系统,军队和警察系统进行破坏性攻击。政府机构和服务中心是较容易破坏的目标,如果市郊游击队员本身是工人,由他们对工业下手则更好,因为他们比较了解工厂,机械,懂得如何摧毁整个运作系统,损害力会更大。

——多散布有关警察失职,政府管理不当的谣言,让错误的计划落入当局手中,这种错误信息可以产生‘一种紧张的,不安全的,不稳定的,以及对政府警觉的气氛’。

——袭击兵工厂以夺取武器,炸弹,军需品。发展气象预报,求生,埋伏和狙击技巧,以及掌握夜间透视设备,手榴弹等等。可以处决奸细,政府官员以及向警方自首或提供线索给警方的成员。

——绑架知名艺术家,运动员,或早期其它领域的杰出人物,他们虽然对政治没有兴趣,但是绑架他们‘可以成为一种宣传革命和爱国主张的有用手段’。”

这样的出版物竟然是合法的,“因为它只算是抽象的指导原则,而不是正在具体实施的一项恐怖行动计划,没有‘迫在眉睫’的危险。所以,就还没有走出这个国家所规定的言论自由的范围。

这是美国的自由。

爆炸案可以归结为退役军人因为对美国体系有自己的见解,而在美国的言论条件下,他很容易找到观点相同的狂热,从而对政府实施打击报复。

“奥克拉荷马大爆炸对于美国确实是一个很强的刺激。克林顿一再提出的反恐怖法一直得不到通过,甚至在纽约的世界贸易中心爆炸案之后,却不能在国会通过。在奥克拉荷马大爆炸之后,参众两院却很快通过了反恐怖法。但是,这立即引起了全国民权组织和知识阶层的强烈关注,相信它的实行远不是那么简单,它的一些条款引起很大争议,甚至有可能最终会受到最高法院的挑战。”

“因为反恐怖法的内容包括增加司法人员,加强司法当局追踪电话,检查信用卡和其它记录的能力,限制死刑犯上诉的部分权力,以及在涉及化学和生物武器的案件时可以动用军队等等。这些条款显然是加强和扩大了联邦政府的权限,而美国人的‘公民权利’也显然有可能受到威胁。这些权力只要稍微被滥用一下,美国人的自由马上就会岌岌可危。

正如克林顿所说,这是对美国自由理念的攻击。第一,滥用自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第二,“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自由会被逼的让步”。

是选择安全,还是选择继续支付代价而保留自由,是个问题。我们让渡的自由不被滥用,就像之前经常爆出的银行职员等贩卖个人信息的新闻;我们更无法衡量支付代价的大小。

光影随行而已。

整个社会的每一个人共同承受着这样的代价。

如果说在上文提到的事件中,三K党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动乱,奥克拉荷马爆炸案是个人安全层面的冲击,接下里我想要提到的美国国会诉进步杂志案则和国家安全秘密有关。

美利坚合众国诉进步公司、欧文·诺尔、小塞缪尔·戴和霍华德·莫兰案是1979年美国能源部起诉《进步》杂志的一起司法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反核积极分子霍华德·莫兰撰写了一篇文章,声称要揭露氢弹的“秘密”。法院当时颁布了一道临时禁令来制止《进步》发表这一文章。虽然文章的信息都是搜集自公开来源,但能源部认为,根据《原子能法》的“限定资料”条款,应该禁止这篇文章发表。

这起案件由于考虑到庭审涉及信息的敏感性,法庭分别进行了两次独立的听证,一次公开进行,另一次不公开。莫兰和《进步》的几位编辑拒绝接受安全审查,因为这将束缚他们的言论自由,所以他们没有出席私下进行的听证会。

你看,又是言论自由。

在1971年的纽约时报诉合众国案中,美国联邦政府试图阻止《纽约时报》发表一些机密信息。联邦最高法院最终以6比3裁决政府败诉。

大法官波特·斯图尔特在判决书中写道,这些“五角大楼文件”的出版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但不会“对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立即或无法弥补的伤害”。

政府一方的律师强调《进步》将会违反法律,导致无法弥补的损害。文章中的数据属于限定资料,所以是否是作者原创作品这点根本无关紧要。他们指出,之前已有法院在事关国家安全的问题上采取事先限制的先例,强调“五角大楼文件”案的裁决在此并不适用,五角大楼文件只是历史文档,而氢弹则是当前的军事武器。最后,他们还指出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规定下,政府有不得帮助无核国家获取核武器的义务。

政府并没有声称文章出版可能会构成直接或必然的危险,而只是“会大幅增加那些现在还没有热核武器的人拥有或是更早日拥有(这类武器)的风险。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的防扩散政策将受到破坏,美国的国家安全也将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全世界的和平和安全都会受到威胁。”

法院仍然认为“一次不利于美国的错误判决可能会对我们所有人遭热核毁灭铺平道路。那时我们的生命都已消逝,出版权自然也失去了意义”,所以这次出版就的确可能对美国造成“严重、直接、即时且不可挽回的损害”,因此也就符合联邦最高法院在“五角大楼文件”案中所设立的标准。法院最终颁布了初步禁制令。

《进步》的律师提交了一份动议要求废止初步禁制令,理由是莫兰文章中的信息已经属于公有领域。政府表示,莫兰使用的报告中有一部分是无意中被解密的。沃伦法官于6月15日在判决书中拒绝了《进步》的动议,因为这只是政府的一次失误,并不代表文件就已经属于公有领域。败诉方立即向位于芝加哥的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声称这两份文件已经在货架上搁置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在拉锯战中,这件事迎来了一个戏剧性的结尾。作者在书中记录道:

“同时,你要知道,尽管这篇文章由于官司尚在进行之中,没有与读者见面,但是,这场官司本身是无法保密的。如此一个大案,你可以想象,新闻界是多么地激动,尤其这牵涉到他们本身的权利,知识界会以多大的热情关注这一场划时代辩论,有多多少少的人会觉得这真是一件够刺激的事情。全美国的眼睛都在注视着有关的报道,这是记者们最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时刻,有的记者有意地去重复‘莫兰历程’。他们运用他们可利用的公共图书馆之类的途径,企图去复制同样的工作,有人得到的结果,与莫兰十分相近。也有一些记者,他们的本意是了解‘进步’案的全过程,可是他们在调查的过程中,实际上就频频闯入了氢弹的‘秘密’领地,有时完全就是瞎猫碰死耗子碰上的,糊里糊涂就已经掌握了一些氢弹‘秘密’

事情已经足够热闹了,这时冒出来一个叫恰克·汉森的。你可以说他是‘原子爱好者’,也可以说他是‘氢弹迷’…… 他发起了一个反对政府起诉《进步》杂志的运动。他不但使抗议信像雪花一样铺天盖地地飞向议员和美国能源部,他还发起了一场‘氢弹设计竞赛’,谁的设计能第一个让能源部定为必须保密,谁就是这个竞赛的优胜者。到了秋天的时候,他给参议院寄了一封信,里面描绘了他自己版本的氢弹秘密的轮廓,他搞出来的东西和莫兰的很接近。他还把这封信寄望全美各地的一些报社。9月16日,威斯康新州一家很小的报纸,发表了他的信。”

于是第二天,政府撤消了起诉。

在这一切戏剧化的后面隐藏着美国人深深的恐惧——如果政府因为国家利益就逼退了新闻自由,一个拥有巨大财富和强大权势的政府,完全可以拿走公民的那点自由。

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发表声明,表示事先不知道水门事件,事后也没有任何阻挠调查的行为,并为窃听活动辩护,说这些都是为了国家安全,是合法的、必要的,从罗斯福总统时开始,每一个总统都这么干。

如果人们会因为国家利益让步,相信这样的说辞,认为公开资料会威胁到国家安全,引起社会动荡,那么尼克松面对的压力,会少得多。

可是人们没有。

在国家利益和自由之中,在“进步”案中,美国公民依然选择自由。

美国有自由,但更该看到的是他们为自由支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