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在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关于荣校路办事处天太社区的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快和小编一起看看具体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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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征收土地位置和面积

本次征收新乡市牧野区荣校路办事处天太社区集体土地0.2726公顿(4.089亩),其中耕地面积0.2726公顷(4.089亩)。

二、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牧野区荣校路办事处天太社区依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145000元/亩(豫政[2016]48号)、计592905元(大写:伍拾玖万贰仟玖佰零伍元整);依据青苗补偿费标准1200元/亩(新政文[2017]97号),4907元(大写:肆仟玖佰零柒元整);以上费用支付给荣校路办事处天太社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新政文[2017]97号)据实补偿。

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送达新乡市征地事务所。征求意见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10日

(365淘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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