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周边看客的行为令人不齿!

据悉,2019年12月26日13时左右,市民黄某娜(女,36岁)背着一个棕色挎包(内有现金126元、本人身份证和钥匙等物)步行途经虎门镇金洲社区北坊村路段时,一名面戴口罩的男子突然从后面冲上去抢夺其肩上的挎包,黄某娜拉着挎包不放手,被男子拉倒在地,致左手臂和右膝盖擦伤。后男子拿出一把螺丝刀指着黄某娜,黄某娜便松开挎包。男子将包抢走后,在逃跑过程中打开挎包,将包内104元人民币拿出,将包扔在地上逃离现场。黄某娜于15时许拨打110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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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撕扯的声音惊动两边的商户,只见一便利店商户男子将头伸出来观看,而沿街一男子从开始就在观看,直到抢劫男子拿出刀子后,挥舞着迫使女子松开挎包,抢劫男子随后拿包逃跑。光天化日抢劫,也许是胆大妄为的驱使,但是可能比抢劫更可怕的是人心,漠不关心的态度,看客的行为真是令人不齿。幸好目前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等待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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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了解到这起恶性案件之后,也是非常关心具体案情,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为东莞市的公安干警点赞,希望你们出警要注意安全,能破获更多案件,稳定社会秩序”“东莞很多外地人都是比较冷漠的,当然这些不知道是不是本地的”“现在监控那么多,这名嫌疑人是疯了吧,再说这年头谁身上带钱啊”“东莞警方打击罪犯的力度很大,男子行为非常恶劣,希望严惩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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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实施抢劫,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是人情的冷漠又有谁来处罚,值得大家深思。对此,各位网友有什么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