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日内瓦公约,其是关于保护贫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因为是在瑞士的日内瓦签订的,所以也就直接叫了日内瓦公约了,该公约规定了保护平民以及发放下武器失去军事作战能力的伤兵等非军事作战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各项生活待遇,可以说它是战争阴霾中的一束光,给了众多人一丝温暖。
在1977年,日内瓦公约中加入了一条规定,便是禁止射杀已经跳伞的飞行员,而早在二战时期的日内瓦公约中虽然没有这样一句话,但参战的双方国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这样的一个决定,将其视作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那么为什么不能对着已经跳伞的飞行员进行射击呢?对于飞机想必都不陌生,其是现代社会出行最为方便的交通工具之一,而在军事领域的运用上也有着非常高的价值,相比较于地面而言,空中优势无疑是巨大的,而对于飞行员来说战机便是其作战工具,可以在空中翱翔,然而一旦失去了战机之后,就相当于是失去了作战武器,在降落到地面之前无疑是一个靶子。
尽管飞机的研制周期长且花销大,但飞行员更为重要,需要花更漫长的时间去培养,而对于日内瓦公约而言其对于放下武器没有杀伤力的军事人员要给予人道主义待遇,而飞行员失去战机之后在空中降落的过程也相当于是失去作战能力的非军事人员,因而各国便有了这一不成文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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