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延长假期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

延迟复工期间,休息、上班、居家办公,工资怎么发?

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返岗,工资待遇会受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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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疫情防控延迟复工期间,这一系列问题成为很多职工关心的话题。在此整理了一份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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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春节假期延长几天?

A1:各地出台的地方政策延迟复工,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时间复工,当地未出台特殊政策的,按照国务院通知执行,即2月3日起正常上班。2月3日-9日期间是延迟复工期间。

以上是截止目前出台不得早于复工时间的省份,其他未出的省份,请大家关注各省的政府官网通知。

Q2:延长的假期属于什么性质?

A2:假期分为以下4种:

1、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十一、中秋节,除此之外的,都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上班的,需按照300%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法定节假日不能补休,计入正常出勤,属于计薪日。

2、公休日:指公司的常规休息日,比如做五休二,做六休一,双休、单休、大小休等;公休日不计入正常出勤,可以补休和调休,属于不计薪日。

3、部分公民节假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这些节假日需要支付正常工资的,不能补休和调休,计入出勤,属于计薪日。

4、全体公民特殊休假日:基于特殊情况而产生的一个假期。

所以,延长的这次叫全体公民特殊休假日,大家把假期的性质搞清楚了以后,就比较好理解了。

Q3:延长假期的薪资怎么发?

A3:延长假期分为两个,一个是国务院颁布的延长假期,一个是地区政府颁布的延长假期。根据国务院的通知,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号,这是属于国家规定的假期,这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也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1月31日-2月2日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的范畴,属于休息日。国务院规定:因为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安排补休或者有关政策落实工资。所以在这3天休息日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若因企业安排提供了劳动的,应当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给予调休。

2月3日-2月9日属于地方复工期间,各地方政府把这几天视为什么性质的假期,就按照什么假期来计算。

Q4:企业提前复工违法吗?

A4: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三重责任,罚款、暂扣吊销营业执照、老板拘役或判有期徒刑。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另据《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责任人可进一步追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Q5:哪些企业可以不执行延迟复工?

A5:

1、保障城市运行所必须的行业: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行业;

2、疫情防控所必须的行业:如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

3、群众生活所必须的行业:如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

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涉及以上这些行业,可以在2月3日复工,而不一定要等到2月10日复工,除这些特殊行业以外,其他企业不能在2月10日前复工。

Q6:员工在家办公工资怎么发?

A6:提倡员工在家办公,如遇休息日则视为加班,应当补休或者付加班费。非休息日则支付正常工资即可。无锡、苏州、广东的人社局截至30日发布认为,在此期间,符合条件或者经审核批准复工的企业,安排员工上班的,企业需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在政府通知的复工时间之后,企业基于员工安全考虑安排的员工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员工正常工资。

Q7:年前就提离职的,约定年后交接或者计划年后半个月、一个星期就离职的,工资怎么发放呢?

A7:具体的离职时间如果是年后,那么用人单位应发放至年后的薪资。国家及政府临时通知放假时间应为带薪假期。

Q8:合同里如果有全勤保障月薪,但是也体现了薪酬结构,全勤才有5000,不全勤只有底薪,怎么发放?

A8:如果是国家及地方政策问题导致员工无法全勤,其他时间员工都到岗上班了,应足额发放全勤工资。另外,公司还需看看合同是否对全勤有明确的定义。

Q9:可否安排员工先休假后补班?

A9:这方面尚无明确规定,企业因为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可以和员工协商一致,采取轮番调休、降薪等方式。如地区政府有明确规定,延长休假视为正常上班正常付工资,是不允许补班的。

Q10:政府延迟复工的天数,能不能用员工的年假抵冲?

A10:国务院通知的是延长春节假期,所以是必须严格执行的;各地政府部门通知的最早复工时间为地方根据地方疫情具体设置的时间节点,是具有强制力的,除了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必须、群众生活必须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均需要遵守。

1月31日-2月2日是休息日,不可以用员工年假来充抵的。每个地方的政策还是不同,2月3日后是否可以用年休假抵扣,以当地政策为准。

Q11:肺炎患者工资如何发放?

A1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视为员工在患病期间,参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相关条款处理即可。

无论是隔离治疗、隔离措施、医学观察还是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都应当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