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多民族国家,婚姻文化也因此百花齐放。就拿最常提及的古代婚姻制度来说,汉族和满族就存在极大不同。
首先从地位角度来说,汉民族推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男子可以纳多个小妾,但正妻始终只能有一位。小妾在家庭中属于下人,而正妻则是主人地位。正妻生的孩子属于嫡生子,而妾生的孩子虽勉强归入主人之列,但地位却要低于嫡子。除了小妾之外,汉族婚姻制度还存在通房丫鬟,这种丫鬟白天与普通丫鬟无异,什么苦活儿累活儿都要干,只是到了晚上,需要陪男主人睡觉。
除此之外,汉族还曾流行一种滕妾制度,即女子作为正妻嫁入夫家时,其娘家一般还会为其挑选几名近支女子作为陪嫁。这样嫁过去之后,前者做了正妻,后者便成了滕妾。根据史书记载,这种滕妾制度最早始于春秋,只有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这种婚姻制度。
一般来说,滕妾都是正妻的同姓姐妹,有些可能只是家中女奴。在家庭中,滕妾的地位要高于妾,其有正式的身份,可以合法出席各种宴会。假使正妻不幸死去,滕妾还可以取而代之,继续为娘家保全利益。滕妾制度主要盛行于春秋、三国时期,到了后来,这种制度便渐渐失传了。
相比于汉族男性,满族男子的婚姻限制显然很多。众所周知,满族推行的是福晋制度,即男子可以娶很多侧福晋,但正福晋只能有一个,这一点有些类似于汉族婚姻制度中的正妻。从地位角度来说,正福晋的地位最高,侧福晋次之,但两者都属于主人。满族男子挑选老婆不分满汉,主要看的是旗,即其迎娶的福晋和侧福晋都需在满洲八旗、汉军八旗、蒙古八旗中挑选,亲王和郡王原配被称作福晋,侧室则被称作侧福晋。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满族皇亲贵胄在婚姻嫁娶之事上并不能自主决定,其迎娶的正福晋往往是皇帝亲自封赏的,而侧福晋则需在内务府存有玉蝶。
后来,满洲贵族在与汉族大臣相处的过程中知道了纳妾,于是纳妾制度便也逐渐被融入了满族婚制。因为妾室属于下人,且其不必在八旗之列,所以满族妾室并不属于国家管辖的范围,其并未拥有国家认可的合法身份。
在满洲婚姻中,正福晋的地位和汉族的正妻一样最高,家中女人和下手也都属于其管辖。但不同的是,汉族正妻可对妾室动用私刑,甚至可以将其打死,但满洲贵族们的正福晋却没有这样的权力,她们不仅不能对侧福晋和妾室滥用私刑,被告发后还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