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班感染新冠肺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快来看资深律师给出的八大情况解析!

2月19日,当当网一名员工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此前其已在公司工作3天。2月20日,有用户在社交媒体爆料,当当网一名坐在感染员工附近的员工核酸检测为弱阳性,对此有媒体向当当网公关求证,对方表示“目前没有接到疾控中心和相关部门的通知。”

此在职场社交平台脉脉上引发了众多职场人的热议,一位职业认定为专职律师的于律师对当当网事件进行了解读:依照相关法规,从事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无关的其他员工确诊新冠肺炎,因无法判定是否在上班期间感染,基于现有政策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同时,于律师也分享了几种关于疫情工伤认定的情况说明,虎嗅等相关媒体转载了该内容。

一、员工回程途中被感染新冠肺炎,能否算工伤?

律师解析:不算工伤。员工返程途中感染新冠肺炎,在治疗和隔离期间,由企业按照正常出勤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员工被确诊后,自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医疗期,由企业按照医疗期规定发放病假工资。

二、员工上下班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被感染新冠肺炎,能否算工伤?

律师解析:不算工伤。被感染新冠肺炎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另外,新冠肺炎的潜伏期较长,员工是否在上下班途中被感染,也难以认定。

三、员工在企业上班期间被感染新冠肺炎,能否算工伤?

律师解析:分工作性质而定。根据“人社部函(2020)11号”文件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认定为工伤。因此,与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相关工作人员属于工伤、专门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工作的人员属于工伤,从事与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无关的其他员工难以认定为工伤。

四、员工在居家办公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能否算工伤?

律师解析:不算工伤。为了加强对疫情的控制、减少人员聚集,企业安排员工居家办公,企业的防控责任已经到位。居家办公感染的工伤认定存在争议性,倾向性认为难以认定是“工作原因”所致,不应认定为工伤,应按患病处理。

五、员工出差感染新冠肺炎的,能否算工伤?

律师解析:视情况而定。目前,仅有广东省有地方性法规有相应的规定。《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1.疫区出差:职工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视同工伤。2.非疫区出差:不算工伤。

六、员工工作期间被同时传染,能否算工伤?

律师解析:不算工伤。倾向性认为,还是应回到是否履行工作职责上来,若非新冠肺炎相关的工作性质导致感染,此类情形应不予认定为工伤。

七、员工在抗击疫情活动中提供公益志愿服务被感染,能否算工伤?

律师解析:应当算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2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员工为抗疫投身公益活动,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如在此过程中被感染,倾向性认为应当算工伤。

八、员工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能否认定工伤?

律师解析:视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居家办公的,对于发病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认定将会很困难,争议较大。倾向性认为,如果员工在居家办公的时间里发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随着复工潮的到来,企业也必将面临新一轮的“办公室抗疫”压力,如何在防控疫情、保障员工生命健康权益的同时实现安全复工,是摆在所有企业面前的共同难题。疫情的深入影响也催生了一些“云业务”的成长,企业微信、华为云Welink、飞书等远程协同办公软件给办公室抗疫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支持,尽可能的减少了人员密集的线下会议,降低了交叉感染的风险,相信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是职场人协同办公的主要方式之一。

目前,当当网已经要求全体员工在家办公,但近日一起在公司与确诊同事办公的员工,都十分担心自己的健康情况。这也给逐渐复工的各大互联网公司敲响了安全警钟,做好消杀防控措施的同时,更要重视企业的人文关怀和员工个体的心理健康疏导,毕竟人才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疫情终将过去,疫情之后的生产重启,更加离不开人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