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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化市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兴价〔2015〕20号)规定,结合中国煤炭市场网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秦皇岛港口5500大卡煤炭离岸价格情况,现就2020年第二季度热力销售价格调整提出如下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政策依据及规定

1.《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规定,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兴化市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兴价〔2015〕20号)第三条-热电联产企业的热力销售价格与市场煤炭价格实行联动。第四条-煤热联动的煤炭价格,参照中国煤炭市场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口平仓价,以煤炭网发布的每周平仓价的中位数的综合平均值,折算为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作为联动基数。第六条-确定联动系数为1:0.1,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元。

二、现行热力销售价格水平

我市现行热力销售价格是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1月13日公布的第一季度热力销售价格(兴发改发〔2020〕9号),每吨205.71元(不含脱硫加价),与2019年第四季度销售价格207.88元/吨相比下降2.17元/吨,降幅1.05%。

三、2020年第二季度价格调整方案

经调查,中国煤炭市场网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秦皇岛港口5500大卡煤炭离岸价格的中位数综合平均值为556.24元/吨,折算为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为707.95元/吨,与2019年第四季度732.67元/吨煤炭价格相比,每吨下降24.72元。

经测算,根据联动办法确定的联动系数1:0.1(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元),测算2020年第二季度热力销售价格为203.24元/吨,与2020年第一季度价格相比每吨下降2.47元,降幅1.21%。

四、拟定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企业的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挫,能源行业跌入低谷,煤炭价格进入底部徘徊,市场整体信心不足。3月25日秦皇岛港口煤炭价格指数(中位数)为550元/吨,环比下降0.9%,同比下降5.17%,市场价格不断向下探底。

本次价格调整幅度较小,对用气企业用气来说,用热成本会有所下降;对供气企业来说,主要是上游煤炭价格波动的正常疏导,对企业运行成本影响不大。

五、相关事项

1.调整后的价格自2020年4月16日供汽量起执行。

2.实行脱硫加价政策,对已安装脱硫设施并实现在线监测,需经有权部门确认达到排放标准的,可每吨加价5元。

3.热电联产企业要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协调,采取具体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用热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加强宣传解释,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社会各界对上述价格拟调整方案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4月9日前反馈给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电话:0523- 83326916,电子邮箱:617114937@QQ.com)

兴化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