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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农村一直都是一个熟人、人情社会。很长时间以来,乡村治理都是靠村规民俗和家族规定,大部分都是靠家族长或德高望重的长辈来治理。不过,随着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乡村治理虽然是实行村民自治,也必须要与法治相结合。现在我们有些村规民俗是合法的,但还有一部分是不合法的,必须要加强引导与规范。

通常村里的干部都是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管理者。当前来说大部分村干部具有较强的政策法规水平,也可以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不过仍然有一些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随意性很大,凡事都自己说了算?甚至公然侵占集体资产和集体利益。在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村干部行为,乡村治理不可太随意,权力要受到约束。这一新规也让部分村干部非常紧张,因为新法规限制到了村干部的一些行为。不过村民却都拍手称快,乡村治理不再是某个人唯我独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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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村民参与乡村自治。

我们国家农村一般实行的是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让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所以乡村治理必须让群众参与进来。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是搞好乡村治理,实现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经验,在参与形式和渠道上,除传统的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以外,还应当结合当前很多在外打工工作者的实际经验,不断创新参与方法和形式。

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那什么叫是一两公开呢?知道就是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只有大范围大幅度公开才能让所有群众真正了解村里重大事项来龙去脉防止暗箱操作,以及利益输送,才可能真正实现对村干部的行为约束。

三,村财务政务公开。

现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农村集体经济将进一步壮大,上级发放到农村的各类补贴和财政资金也在不断增多,农村的村务财务问题是每户村民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也关系到了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村务、财务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即是对村干部的一种约束,也是维护村民知情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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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虽然说村干部不算国家序列里的大官,但是在村里也有着不小的权利和责任。国家对农村的许多政策最终都要通过村干部来落实,下发的各种各样补贴补助全部都要通过村干部发放,村民的一些基础需要,比如宅基地申请、低保户评定等,各种大小事全部都要村干部点头。严格来说的话,村干部权利也必须要有所监督,相关机制也必须完善,加强,才能制约基层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