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的女儿,始终在寻找属于我的,微小但确切的幸福。
世纪难题
最近看到了一道老生常谈的案例,如果你女朋友和你母亲同时落水,你会救谁。千古难题,怎么回答都不是。可是,其实是有标准答案的----你必须先救你妈。
母子关系,在法律上是铁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的。在法律上,你对你妈有法律上规定的赡养扶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有职责与义务去救助,若你不救助的话,就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
看到这道案例的时候觉得特别有意思,然后献宝似的拿去到处显摆。广大直男终于找到世纪难题的标准答案了。‘
可是,敲重点了,如果直男这么回答,只能说完全放弃了求生欲。
除非你想变成这样:
抛开恋爱的酸腐气息,这就是一个没有必要的傻B题目。
处于落水的危险地位,且不说你能不能去救别人,基本的自保功能还是要稍微具备一下吧。不管什么情况下,让自己处于一个相对有选择权的位置,不成为别人的负担的位置,那你的生活会多出很多美好。
我多么高尚。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比起当收玫瑰的人,你也可以选择成为送玫瑰的人。为什么不能是我们去救男朋友的妈妈呢?这样做,一是因为我有能力去救,二是因为我爱屋及乌,会全心全意地去救,所以我们都会安全的活到99。
不过是巧合也是必然,当我问了几个闺蜜时,得到的答案是“兔兔,你是没吃药呢,还是最近不求上进了,怎么问这么傻的问题”。
也是,多读书多思考有智慧的女人是不会问这样的问题的。
而有智慧的男人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不会让这个问题成为现实。
最近很火的那则新闻:
女主生孩以后,女权主义爆发,要求孩子跟女方姓,协商未果,由此离婚。其实这个世界会有千千万万不同的想法和观点,无论对错,只要是当事人觉得是好的快乐的幸福的那就是美好的答案。
而你只需要做的就是准备好接受你的答案带来的后果,也许是女朋友的喜笑颜开,也许是老母亲的白眼……
只是快乐就好,没什么大不了。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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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的名义生活
兔
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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