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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商报 记者 刘志 北京报道 日前,国资委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就加强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研究制定文件,组织中央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规范参股经营投资行为。

为确保相关规定落实落地,今年3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参股经营投资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全面梳理参股经营投资情况,聚焦参股投资方向、参股合作方选择、参股方式、股权管理、投资回报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按期完成自查和问题整改。

国资委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中央企业不断规范参股经营投资,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力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表示,央企参股经营管理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当前央企参股经营管理在投资方向、合作对象、参股方式和参与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明确的问题,实践中有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去年12月,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规范参股投资、加强股权管理和强化监督问责三个方面,对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提出规范性要求。

同时,要求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参股管理长效机制。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考核机制,积极推进自查整改工作。

吴琦称,一是相关政策法规不明确,特别是在投资方向、合作对象、参股方式和参与经营管理等方面,使得企业不知道该如何投、如何管、如何退;二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内控机制不健全,比如财务管控、领导人员兼职管理等方面,造成责任权利不清晰、考核追责不严格等问题,进而滋生职务犯罪、权力寻租等。

明确央企红线

去年以来,国资委规范央企加强参股管理。在规范参股投资方面,主要从严把主业投资方向、严格甄选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参股方式、完善决策机制等关键环节提出要求,从源头上严格把控参股行为。

此外,国资委更加明确划出了多条红线,比如,“不得以约定固定分红等‘名为参股合作、实为借贷融资’的名股实债方式开展参股合作”,“不得选择与参股投资主体及其各级控股股东领导人员存在特定关系的合作方”等。

与此同时,在《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资委再次要求央企严把主业投资方向,不得为规避主业监管要求,通过参股等方式开展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商业性房地产等禁止类业务。这被业内视为更为严厉的央企“退房令”。

国资委此前多次强调,从严抓好中央企业战略规划审核,投资计划管理和非主业投资控制比例核定,坚决禁止中央企业违规开展房地产和金融投资。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电网近日在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表示,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坚守电网主责主业,下决心退出传统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务,坚决按期完成深化集体企业改革任务。日前,中国国家电网和中国航空集团两家非房地产主业央企宣布退出房地产业务。非地产央企从事房地产业的“清零”任务向前迈出一大步。

国资委指出,下一步将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中央企业不断规范参股经营投资,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混改或将仍是重头戏

近年来,中央企业以参股等多种方式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合资合作,对提高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在力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国企改革仍是避不开的话题。按照以往惯例,国资委或于近期召开央企2020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今年年初,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曾透露,新时代的国企改革会更加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同时,借助三年行动方案,更好地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更好地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整体上看,三年行动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的落实到位。

天津国资研究院院长助理邢倩倩分析称,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下一阶段的国企改革重点,一定会在过去几年国有企业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调整,且偏重于操作性和可量化,并以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为基调,坚持创新驱动战略,聚焦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从重点领域试点进入全面落地期,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几年,无论是中央企业或者地方国企,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都探索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国资委也将通过制定实施三年行动方案,把提炼出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改革的政策制度。

据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央企业所属“双百企业”累计改革任务完成率达到55.14%。41.55%的“双百企业”在本级层面开展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非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1/3的占53.49%;62.65%的“双百企业”在子企业层面开展了混合所有制改革。

除此之外,“双百企业”中已有19%实施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18%实施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27%实施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42%采用其他方式建立了中长期激励机制。

“整体上看,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其在改革进程中始终处于关键地位。”邢倩倩认为,随着三年行动方案的正式出台,国企混改、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等改革举措将进入加速落地见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