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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暂缓缴交之后,又一项建筑保证金被告知暂缓缴存,那就是暂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谓农名工工资保证金,就是为了确保农民工薪酬确保金准则运转,防止和处理企业拖欠农民人工薪酬问题,保护农民工人的合法权益。工资保证金一般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缴存工资保证金。也就是说建筑企业在开工之前要先缴纳一笔保证金,以防后期拖欠工人工资。

而这次住建部考虑到疫情情况,2020年4月20日,住建部发出了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前,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落地,政策实施时期内新缴存的农名工工资保证金要尽快返还,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拖欠工资的施工企业依法依规实行减免措施,切实减轻工资支付记录良好企业的资金压力。并且鼓励建筑企业使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代替现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积极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

这样一来,就减径了建筑企业公司不少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