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企业述求,针对企业关心的2月份已缴纳社保费款处理问题,相关部门推出了社保惠企计划,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实行近5个月的社保“免、减、缓”。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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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社保单位缴费全部免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对国家制定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用阶段性减免政策,北京市将顶格执行。

在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均减半征收。也就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16%调整为8%,以及由0.8%调整为0.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现行费率的50%计算。三项社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不减。

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特殊类型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部免征,个人缴费部分不免。

2、三类单位(人员)不在减免之列

该局指出,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中,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这三类单位(人员)应缴社保费将按照正常的业务流程扣缴。其中,因春节假期调整和疫情影响,未成功扣缴1月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申请,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出现因缴费不成功导致缴费中断的人员,可以补缴,不视为断缴。

3、企业类型划分无需用人单位操作

据了解,为提升服务效率,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企业可于3月9日起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适用减免政策的情况。如果对划型结果有异议,应在3月底前向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提交2019年本单位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019年12月实际从业人数等材料,按规定进行复核确认。原则上,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4、困难参保单位可缓缴社保费

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还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一是参保单位确认并承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最近一月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年4季度月均营业(财务)收入相比下降50%以上(企业单位数据按照上报税务部门口径,其他类型单位数据按照会计报表口径);

二是参保单位未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

三是参保单位承诺并确保于缓缴期满前及时缴费;

四是参保单位依法履行按月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

但需要注意,缓缴不可跨年度。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每月应缴的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晚缴纳期限为2020年12月20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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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免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不影响参保人权益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各位参保人,本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会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保待遇。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据悉,北京市社保中心同时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办理流程。

社保惠企计划到现在已经实行到中后期了,那社会对此又有什么看法呢?这三个问题可以给你解答。

1)目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效果如何?

2020年2-3月,全国已减免社会保险费2329亿元,其中养老保险2184亿元,失业保险75亿元,工伤保险70亿元。缓解了企业困难和压力,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到“真金白银”惠企红利。

2)从政策出台到企业享受到政策优惠,社保经办机构采取了哪些措施

第一:准确划分企业的类型,第二:准确计算减免金额,第三:加强部门联动

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惠企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哪些实实在在的帮助?

深圳某企业负责人说:“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真真切切的解决了大部分企业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