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毒死狗的消息满天飞,引发了巨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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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料,在评论区里是一边倒的溢美之词,有称邹先生是孤胆英雄的,有赞其是见义勇为的,更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献计献策,称为了避免给栽上投毒的罪名,连“最顶级”的明星食品异烟肼都不要用,恨狗的同志们下次可以改投木糖醇,巧克力等等“无害食品”,这样就可以在不给狗主人抓住任何小辫子的前提下绝对安全地杀狗于无形!

由此可知,爱狗和恨狗人士之间的矛盾已激化到了何种程度!

在这场较量之中,谁最无辜和倒霉呢?我认为,是"狗"!

狗咬人时,狗主人是凶手,狗被杀时狗主人一样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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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防止这场纷争愈演愈烈,到最后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我认为有如下几个办法:

一 立即建立极其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坚决执行,比如对不牵狗绳,不主动清理排泄物等等行为一律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则没收犬只,并对狗主人处以7日以上行政拘留!

二 只要发生咬人事件,无论起因如何,一律由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 大幅提高养狗办证费用,并在办理手续时强制植入可终生识别的生物芯片,这样犬只以后如果遗 失或被恶意丢弃,可以很容易地追踪到狗主人,在此期间只要发生咬人事件,同样仍由狗主人承担赔付责任,如此,不但可以极大提高违规养狗的成本和狗主人的责任心,更能极大地减少现在已泛滥成灾,给社会公众带来极大潜在威胁的流浪犬只的数量!

四 只要发现无人看顾的犬只,不论有无狗绳,一律按流浪犬统一处理!

如果有关部门不想,不愿,或不能做到这几点,那就应该像当年禁止养鸡一样,一禁了之!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和养狗比起来,当年禁止养鸡的理由已到了荒谬可笑的地步!

当年不给在城市里养鸡,提出的理由主要如下,现在看来,没有一条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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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话如下:

养鸡容易引发噪声,臭气,疾病传播等问题。而且鸡一旦发生禽流感则会跟鸟类,或其它动物发生交回叉感染,蚊子如果叮咬了有病的鸡再叮咬人,也会引起人类的疾病发生。

看到这个所谓专家当年满嘴喷出的不明物体,我这个暴脾气简直硬是给它气成了没脾气!

城市居民居住状况相对集中---以前是平房,现在是楼房,到底谁集中?

而且鸡一旦发生禽流感则会跟鸟类,或其它动物发生交回叉感染,蚊子如果叮咬了有病的鸡再叮咬人,也会引起人类的疾病发生。

一旦,或与,如果,再去?看看,这个家伙一句话里用了多少个假设,如果没有他嘴里的一连串假设,那可爱的小鸡鸡是不是很无辜?

至于什么发噪声,臭气,疾病传播等问题,我想问狗狗的这些毛病哪个不比小鸡鸡严重,会死人的狂犬病我就不说了,连辣的粑粑都比小鸡鸡的大一圈!

城市里连会咬人的狗都能养,凭啥不许养鸡?谁能说个道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