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不在村里并不是衡量能不能分配安置房的标准,虽然我们农村强调一户一宅,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一户多宅,有自己申请的宅基地建盖的农房,有继承家里父母老人的农房,可能还有的是当初自己花了几万块钱买的农房,不管是哪种方式,当初获得农房时肯定都是合法合理的,如今户口迁走了,如果遇到农村“合村并居”,仍然可以获得安置房和补偿款。

对于户口不在农村,而房子在农村主要有3种情况:1、曾经户口在农村,因为工作或者孩子教育等问题户口迁入城市,转为非农业户口,但是农村的房屋是在以前取得的合法的住房。

2、继承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的房屋。这种也属于合法继承的房屋,也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

3、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到农村购买的房屋。这些人购买的只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于宅基地还有一定的使用权,但是不能够对地上的房屋进行重新建设。在拆迁补偿方面会比本村村民的补偿款要低一些,因为宅基地的补偿是享受不到的,只是享受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补偿款。

合村并居,农民利益必须要保证的。村里的房子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可侵犯的,可以通过合法拆迁补偿方式来解决。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有直接现金补偿和安置房补偿,根据大家的不同诉求来,有的人不需要安置房,那就以现金的方式核算。也有的人需要安置房,那就按照合同方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