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关于捐助方性侵受助者的报道,但没有见过像今次发酵得这样厉害的。我一直不懂的是,小芳妈妈怎么会把十几岁的女儿托付给一个单身的中年男人抚养。不管她有多少借口,都是有意把羊送进狼嘴里。她的企图是一目了然的,寄希望平凡出身的女儿攀上高枝改变命运。

可是她忽略了她女儿的人权,也许女儿在她的劝诱下也被利益驱使而就范。而她就以为女儿是心甘情愿的。说实话,十四岁的女生别管长得多高,她也只是个孩子,思想、心理都离成熟很远。想一想,二十七八岁时都是稀里糊涂,别说十四岁。鲍总裁性侵养女的三个疑问所以说做母亲的责任非常大,任何借口摆脱不了罪责。

鲍毓明一个企业总裁,作为一个成功人士为什么不结婚,领养女孩说是当未婚妻养的。为什么他不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人做妻子,却是找一个未成年的女孩,他是不是有恋童癖他口口声声母女心甘情愿。法律不讲人情,只讲律条,和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发生关系就是违法,即使她愿意。当他向一个未成年少女伸出魔爪时,他的良心何在,他所受的教育对他没有任何克制作用吗?他是否还有其他类似案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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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他如今是鸡飞蛋打,自以为煮熟的鸭子飞了。方方为什么受到那么多伤害没有逃离,警察为什么不重视,司法机关也要追究责任。对于方方报警无效她可以回到原生家庭啊。是她舍不得放弃优越的生活,还是亲生母亲不让她回家?如果舍不得优越的生活,那她自身的品格也有问题,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晚餐。你既然想有尊严的活着,就不要妄想没有任何付出、依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和利益关系的男人得到优越生活.。不过她年龄小也许不懂这些吧。如果母亲不让她回家,那法律应该追究母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