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刑10个月!铁岭调兵山男子疫情期间故意隐瞒行程致多人感染新冠肺炎

二三里资讯获悉,4月16日,由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案,经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某武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某武不遵守传染病隔离有关规定,多次主动密切接触周边人群,导致调兵山市除马某武本人外,新冠病毒确诊3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特别是在相关人员多次调查询问的情况下,仍然故意隐瞒个人行程,造成了疫情传播扩散,性质十分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受理后,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制定庭审预案,以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调兵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基层管理体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保障了百姓的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有力基础。

(二三里编辑 赵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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