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春罗氏金行案最新进展 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左阳天报道:5月29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发布通报,经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27日,警方依法对此前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彭某、高某磊执行逮捕。其中,彭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高某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5月19日以来,罗某等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专案组在资产追查过程中,再次查实前期查封的2处不动产权属。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隐匿转移至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1处、罗某1(罗某女儿)隐匿转移至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1处。此外,5月21日起,第三方机构已开始对前期扣押的贵金属制品进行鉴定评估。

案件侦办以来,警方收到了群众提供的大量线索,为专案组在侦查办案、追查涉案资产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欢迎大家继续踊跃向警方提供线索。同时,按照案件诉讼要求,警方现正联系本案利益受损人对受损情况再次进行确认,希望广大利益受损人积极配合。

据悉,犯罪嫌疑人罗某1963年出生,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人,是罗氏金行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新田镇中心小学病休的在编教师,1989年开始停职保薪。多年来,罗某先后在宜春市高士路、天虹商场、万达商场、国光商场、慈化镇共开设了5家金店,同时经营寄卖行、罗氏茶楼宾馆等。

2004年开始,罗某经营金店的同时开始经营典当行,当时由于资金不够便向部分社会人员借款,因利息兑付及时,产业越做越大,于是开始大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借款,每月利息1.2分。集资参与人员主要以中年人为主,居住在高士路周边人员居多,同时慈化镇、三阳镇等乡镇村民也参与其中。据罗某初步估算,涉及人员上万人,金额高达4亿余元。

在吸收资金的同时,罗某还经营定存黄金业务,即客户将手中的旧黄金存至其名下的罗氏金店,满半年后就可以以旧换新,如不兑换黄金,即每月每克黄金可以获得0.005克黄金。到目前为止,参与存黄金人员约有上千人。

2020年2月19日,宜春城北罗氏金行老板罗某到袁州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称其自2004年以开寄卖行、金店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或定存黄金。据犯罪嫌疑人罗军估算,前后共吸收存款或黄金价值共4亿余元,涉及人员上万人。如今,因资金链断裂,已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罗某不得不选择投案。

据罗某供述,多年来,其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的经营开支,其中炒黄金期货亏损1.3亿元,支付存款人员利息1亿多元,购买固定资产花了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