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生白人警察暴力执法致黑人死亡事件,这确实非常恶劣,令人震惊。

白人警察的这一举动激起民愤,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看到有关抗议者采取冲击市政府,并进行打砸抢烧等行为时,又感觉到这确实有点儿过分了。

第一,白人警察暴力执法,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应当受到谴责和处理。

但是,这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和法定的部门来处理。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相信有关法律程序都是非常完备的。对于白人警察的违法乱纪行为,有关执法机关会依法制裁他的。

据说当地的县检察官,已经以3级谋杀罪和过失杀人罪对肖文进行追诉,相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第二,发生这些事情,美国民众纷纷抗议,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也可以说白人警察的这种暴力执法给美国民众心里都留下了很深的阴影,特别是对于一些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他们更是恐惧有加。担心这样下去会有那么一天,自己也会落得个这样下场的。

因此,他们对这种情况进行抵制和抗议,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第三,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美国民众进行游行示威,这都是应当允许的。但是有些示威者冲击市政府、打砸车辆纵火,这种行为就有点儿出格了。

说得严重一点,这就是一种趁混乱进行暴恐活动。

小心当地政府会把你们当成恐怖分子抓起来!

所以,干什么事情还应当采取合法的形式为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