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化精神动力。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从“精忠报国”的岳飞到“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林则徐,从“人民的好公仆”焦裕禄到“你退后,让我来”的“时代楷模”杜富国,他们都是英雄。正是有了他们,在风雨如晦的年代中浴血奋斗,在岁月静好的时光里负重前行,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然而,近年来一些肆意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从“解构”“质疑”英烈事迹到身着二战日军军服拍照传播,从攀爬英烈雕像、污损纪念设施,再到在烈士陵园里跳“广场舞”……如此这般,怎不让人痛心?倘若一个国家的英雄人物都可以被肆意毁谤,那这个国家的整体历史也将在被怀疑和扭曲中走向虚无。肆意亵渎、“污名化”英雄烈士,其后果之严重,影响之恶劣,于国家发展、千秋基业、民族感情而言,都是不容忽视、不可小觑的。倘若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轻描淡写”地予以放过,则会引发“羊群效应”,让效仿者盲目跟风,带来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

诸如此类行为的发生绝非偶然,而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处于社会转型期,西方敌对思潮对我国的侵扰影响,也有当下对英雄精神学习教育与宣传的重视力度不够,对英烈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不足,还有对相关人员追责的缺位,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等等。

立凛然国法,弘英烈精神,扬民族正气。针对肆意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起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的全方位责任体系,则是对英烈们最好的致敬。基于此,织牢立法保护之 “网”势在必行。如,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正式通过,一方面既是明确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对一些诋毁、丑化英烈行为当头棒喝,对损害社会公益行为提起诉讼,依法惩治、绝不姑息,有助于在广大民众内心深处形成法律预警认知和后果认知,同时推动有关部门明确监管职责,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进一步筑牢制度层面的“铁丝网”“防护墙”;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弘扬社会正义,强化英烈事迹和精神宣传教育,激励一些剧作者、出品人带着敬畏之心、怀有缅怀之情,不容调侃戏说成分的去深入挖掘英烈事迹,并将其融入到影视剧、舞台剧等剧本的创作中去,在广泛宣传、反映及展演中,让人们牢固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营造不忘先烈、传承精神、弘扬正能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苍山巍巍,江水泱泱;英烈精神,永续传扬。“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且以立法保护的形式,向英雄烈士“敬礼”,让英烈精神如滔滔江水,在华夏大地绵延流淌、生生不息,激励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万众一心、赓续奋斗,书写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不朽篇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