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太原一名大学生在考试中因为作弊被老师抓获,而后,在给母亲留下遗言后跳楼轻生。学生家属认为,监考老师和班主任没有及时进行疏导,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校方存在过错。那么,具体发生了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吧!

原来,这名坠楼的学生是来自中北大学软件学院18级的学生时某。当时,时某正在进行补考考试。当老师经过他位置时,看见了他放在座位下的手机,于是没收了他的手机,尔后收掉了他的试卷。之后,时某在考场里哭和朝窗外望长达半个小时,紧接着,监考老师叫这名学生上去签字,然后叫他出去考场。接着,时某在给微信给母亲留下一段文字后就坠楼轻生了。

事情经过大概就是这样。坠楼后,这名大学生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学生家属认为,如果监考老师和辅导员当然及时对时某进行心理疏导,那么他就不会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所以校方存在过错,应当对其负责。而且,从监控中可以看到,时某只是将手机放在桌子下面,虽然他可能想进行作弊,但是还没有实施。并且当时有很多学生都在进行作弊,监考老师也没有收缴他们的试卷。

但是,网友的意见就不一样了。他们说,开考前老师就已经说过了,所有电子产品放到讲台前面来,一旦发现,全当作弊处理。这名学生没有上缴手机,很显然就是奔着作弊去的。现在被发现了,心里承受不住,就去跳楼轻生。这种心理素质这么差的人,出到社会一旦碰到什么意外,保不齐会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来!所以说,纯粹是因为他心理素质差,才造成了这样的悲剧,关学校什么事!

笔者觉得,仅从这件事情上来看,监考老师做的确实没错。当然,看见其他考生在看小抄只是收走了小抄而没有收走试卷,这种行为也无可厚非。但是,使用电子设备,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只能说,这名学生心理素质确实不过关。

目前,学校方面已经发表声明,称正在积极与家长沟通,妥善处理好这件事。

那么,你觉得这悲剧究竟是谁的责任呢?欢迎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