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现在2020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辅警改革取得了什么成效……

在探索中突破 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

改革,是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直面制约发展的难题,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其中,围绕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辅警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全国公安机关探索出一个个新模式,走出一条条新路子。

天津、山西分别出台《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通过法律的形式解决相关问题,为辅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辅警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在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对辅警身份性质和岗位职责、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责、人员招聘和培训、层级晋升和待遇保障、奖惩等做了明确规定,为内蒙古辅警改革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在河南,《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和薪酬管理办法》出台,初步搭建起规范化、制度化的辅警职业保障政策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