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单位在试用期间是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那么单位在试用期间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是合法的吗?日前,人社部对此给出了答复,明确违法。

一、人社部: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日前,据人社部的官方微信推送消息,对试用期间员工的社保缴纳问题做出了解释答复。对于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人社部明确表示这是不合法的。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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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自愿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可以不交吗

如果自己强烈要求不缴纳社保,根据劳动法不违背劳动者意愿的原则,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员工是被迫写自愿不缴纳社保的保证书,则无效。

需要知道的是,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的。如果自己交的话,费用是比企业缴纳要多的,因此还是建议不要签署不交社保的证明书。

三、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二)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三)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四)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五)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六)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了解到单位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很多公司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导致自己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