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上“网课”学习印假钞,印制4000多元带到辽阳花

挣钱花他不会,造钱花他第一名!鞍山台安男子张某上网学习并造了一万多元假币,带到辽阳、本溪等多地使用,因此获刑并处罚金。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张某伪造货币一审判决书。
2019年4月,张某通过网络向他人学习伪造货币的方法、并购买假币模板、打印机、墨水、防伪纸、印花、印章、印油等伪造货币的作案工具。2019年6月,张某通过网络与他人相识,二人约定一起伪造并使用假币。2019年6月16日至6月17日,张某与他人在台安县日租房内,使用打印机、防伪纸等作案工具伪造20元面额假币200余张,并驾车到辽阳市使用假币。
2019年7月,张某又通过网络与另一人牛某某相识,二人约定一起伪造并使用假币。2019年8月8日至9月22日,张某和牛某某在台安县张某家,使用打印机、防伪纸等作案工具伪造20元面额假币656张,并驾车到本溪市、新民市、法库县使用假币。
张某伪造货币共计856张,总面额17120元。牛某某伪造货币共计656张,总面额13120元。2019年9月26日,被告人张闯、牛经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依法扣押20元面额假币共计428张,并由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予以没收。张某非法获利人民币7500元,牛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张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牛某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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