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数据说话:2年多时间,海关AEO企业占比缩水四成,失信企业增速领跑》一文中指出:“数据显示:2年多以来,海关的AEO企业越来越少,而失信企业越来越多”。

从2018年3月1日到2020年5月31日的823天里,一般认证企业数净减8205家,平均每天减少9.97家,AEO企业总数净减8016家,平均每天减少9.74家。

注意!这是按自然日统计,如果按工作日统计,大约每个工作日有14家企业失去AEO资格。

注意!这都是“净减”,也就是包括了通过新申请认证(增加)、通过重新认证(维持)和降级或者不再在海关注册(减少)的所有情况在内。

与此同时,海关规定的给予AEO企业的监管措施也在打折扣。

同样根据2020年6月2日新华网的报道:以2019年为例,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平均查验率为0.57%,分别比一般认证企业(1.69%)和一般信用企业(2.44%)低66.27%和76.64%。而失信企业的查验率则高达84.76%,基本上是票票查验。

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有以下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 高级认证企业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措施外,还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

……

第二十三条 一般认证企业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50%以下;

……

以一般信用企业2.44%的平均查验率为标准,高级认证企业的平均查验率应在0.488%以下,一般信用企业的平均查验率应在1.22%以下,而2019年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的实际平均查验率均高出海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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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级认证企业的实际查验率比海关规定的查验率高出16.8%,一般认证企业的实际查验率更是高出3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海关对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例如:查验率)是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即,对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便利,对失信违法的企业予以惩戒。

那么,海关有没有对企业诚信的义务呢?

如果规定的监管措施实施不到位,又怎么要求企业诚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