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杀妻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7月25日当地警方通报,杭州失踪女子来惠利已遇害,其丈夫许国利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许国利的作案动机是因家庭矛盾产生的不满,而作案手法则是惨无人道。

而在凌晨杀妻后,7月6号他淡定报警,假模假样地悬赏10万元张贴寻人启事;又泰然自若地接受了3次采访。

谈到同床共枕十几年的妻子,许某某毫无悲伤之色,反而挖苦妻子智商低“走不出小区”,有出轨的嫌疑。

因为这一案件受到广泛关注,甚至有网友发帖提起18年前的另一桩命案,并怀疑嫌疑人许国利染指此案。许某也成为了令许多人毛骨悚然的对象。

我们往往会认为,那些热情好客、乐于助人、老实善良的好人是不会杀人的。但事实上有很多例子都给出了否定的结果,冲击着人们的刻板印象。

每次看到那些揭露好人实为恶魔的媒体报道,人们往往感到意外与害怕。有人说那是双重人格,也有人说是他们童年的不幸,恶劣的生活环境造成了性格的缺陷。

人们为什么会把恶魔视为好人?

把积极正面的表现与心理健康等同

这在观念上即有体现。心理学上有个人们较为熟悉的词——印象管理,指的是人们为了赢得他人的好评,注重展现出较好的自我。

那些表面上积极正面的良善人士印象管理做得很好,符合人们对好人的定义,这一定义进而又会有意无意地被加以泛化或者迁移,认为好人是心理健康的,因为善与极端的恶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是不协调的。

这种认为“善恶共存”的人格是无法调和、无法自处的观念其实是推己及人的表现。因为自己是好人,所以把这种对自我的肯定投射到另一个“好人”身上,认为他和自己相似。

这样的人是有良知、有羞耻心的普通人。倘若自己触犯了道德,内心会久久难以平静,甚至无法原谅自己。

因此,他们难以想象一个平日里和颜悦色的“好人”,怎么就成了冷血的杀人犯。

人际交往经验使人产生一致性判断

人们对一个人做出好或坏的判断,常常需要亲身经历过、体验过才能得出。

绝大多数的人际交往经验告诉人们,那些表现积极正面的人确实表里如一,是真的为人很好,有的简直无可挑剔。

而偶尔在媒体上出现的与交往经验及其认知相悖的杀人犯,通常被认为是极小概率事件。

对高智商人群的特定认知

这里就有必要提一提高智商人士了。提起高智商,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聪明、优异、能力强,在中国人的文化里,还有明事理、身段清高等“不屑于犯罪,不与罪犯同流合污”的认知标签。

然而,有的人就是这么让人大跌眼镜,比如杀害章莹颖的名校物理学博士克里斯滕森,加拿大16号公路上的连环杀手事件——罪犯的智商高达145。

好人为什么会变成恶魔?

对于“好人”犯罪,人们议论和探讨双重人格、性格缺陷等因素的较多,此处不表。在这里,我们谈一谈一些可能被忽视的因素。

强烈的信念与自我实现动机

马斯洛将“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作为人的最高需求。“自我实现”是指人希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断完善自己,实现自我理想的需要。

马斯洛所认为的“自我实现”的内涵是积极向上的,而对于有些杀人犯而言,其眼中的自我实现——杀人——也是“积极向上”的。他们认为杀人是实现自己理想信念的绝好方式。原因何在?

普通人在杀人这种极端事件上虽然没有经验,但一定能理解:

为了考上心中理想学府不眠不休地学习

为了科研成果日日夜夜、反反复复地做实验

为了取得伟大革命的胜利甘愿牺牲生命。

这些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背后有坚定理想信念的支撑,有强烈自我实现动机的驱动,这才能拥有强大不竭的前进动力。

杀人犯亦是如此。他们秉持的信念是杀人是“伟大”、“正义”的,如恐怖分子常常宣称自己在参加“圣战”,宁可成为人肉炸弹和无辜人群一起死,也要实现自己的追求,因为他坚信自己是在拯救人类于水火,而这是他们坚持到底的动力。

可见,信念对人有多大的统御力,自我实现动机又对人有多大的驱动力。

沉迷负面信息,模仿极端行为

社会心理学理论认为,个体会模仿他人的行为。有的杀人犯会搜集各种杀人方法,观看杀人视频,浸染其中,将其他杀人者当做榜样,向他们学习。

倘若没有及时的社会干预,他就真的见诸行动了。

社会压力导致服从与合理化的归因

有的人犯罪,他们的内心可能并无道德冲突,其在认知上是协调的。这种犯罪要被放在环境与特定条件下考量,在某种社会形态里被认为不是犯罪,但对个体来说,又确实是犯罪——因为杀害了无辜的人。

戴维·迈尔斯在其专著《社会心理学》一书中提到了二战中艾希曼和奥斯维辛死亡集中营的军官。军官们在业余时间,会欣赏贝多芬和舒伯特的音乐来放松自己。参加1942年万西会议和制定纳粹大屠杀最后解决方案的14人中,有8个都拥有博士头衔。

许多纳粹分子不是纳粹党徒,不是党卫军成员,也不是种族主义者,而是普通的体力劳动者、售货员、职员和工匠——有家庭的、退伍的老年人。

他们表面看来跟正常工作的普通人没什么不同,然而当上级下达杀人命令时,他们并没有拒绝,而是遵照执行,如从背后射杀妇女和老人。

Tsang(2002)认为,在邪恶力量的支配下,善良之人也会堕落,会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合理化的归因。戴维·迈尔斯据此总结出,这正是普通的士兵最终会遵照命令枪杀百姓的原因。

善良的人之所以会犯罪,是因为他们需要服从具有不可抗力的上级。

缺乏情感体验,漠视生命

对于自己没有体验过的事物,人们往往缺乏感知,只是停留在观念层面上,甚至没有形成观念。

比如从书本上学到一些知识,背得滚瓜烂熟;然而真正深入地掌握知识,只有到了工作中运用知识解决了实际问题,才对学过的知识有了充分的体验和了解。

“好人”犯罪也是一样。他们缺乏的是足够的情感体验。你可能会问,他明明平时对人很好,人缘也不错,怎么会缺乏情感体验呢?

因为他对你的好可能并不需要情感参与,那只是他擅长做、习惯做的事。习以为常的事,即便没有情感参与,他也能游刃有余的将其“自动化”,适应甚至超越了他所扮演的“普通人”身份。

就如你熟悉了工作流程,闭着眼睛也能做,不需要动脑;

参透了人际交往的规则,就能很老练地与人交往,无需费力套近乎;

天天练习赞美别人,久而久之赞美之词脱口而出,自己却没觉得在发出赞美。

一切的“伪装”只是因为熟悉和习惯。而杀人犯在某些方面,至少在对生命的情感体验方面,是缺乏或者不足的,然而这并不妨碍他在其它方面具有情感。

情感是多维而非单一的,一个人身上可能拥有维护和谐人际交往的熟练,但不曾有机会或者用心体验到生命的意义,因而对生命漠视至极。

那么,该如何避免恶魔的产生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考虑。

一是从小树立远大、为人谋福利的理想信念,这样可以避免日后被扭曲信念侵蚀,走上歧途;

二是加强社会干预,营造良好社会心理环境,防止极端信息散布;

三是建立正确社会形态,使普通的善良人不至于被迫充当罪犯的角色;

四是注重培养自己对生命的尊重和情感体验,提高人际交往的情感深度,使自己拥有一份健康、完整的情感。

防止许国利妻子的惨案重演,不妨从加强生命教育、强化社会干预、建设健康、和谐的社会形态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