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正式实施的首日
蜀黍一直都在不遗余力地宣传
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能让广大市民
养成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
那么今天,你戴头盔了吗?
园区交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依法进行现场处罚
并对驾驶人和乘坐人进行教育劝导
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片、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从“宣传鼓励”到“法律规定”
今年4月30日
苏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措施的通告》,从5月10日起鼓励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盔出行,未佩戴头盔骑乘车辆上路,将被民警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今年7月14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通告》将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告》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也就意味着佩戴头盔已经从“宣传鼓励”升级为“法律规定”。
5月初至7月底
在近3个月的教育宣传期
园区交警累计开展宣传活动百余次
累计向市民赠送头盔数量6000只
现场教育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超两万人次
蜀黍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使得园区道路上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同时,在今天
蜀黍也看到了部分驾乘人员带了头盔
但是并没有戴上头盔的情况
戴好头盔,再上路
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请大家复习一遍
你的头没有头盔硬
请广大市民从安全角度出发,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戴盔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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