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国际经济形势和产业格局,需要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大势,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企业增效提供精准可行的对策建议,为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供智慧支持。

8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这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这一法规的施行,意味着创业失败者有机会甩掉债务包袱,重振旗鼓,深圳的市场退出机制也由此更加健全。

在创业板注册制刚刚落地的背景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为其创新创业带来更多助力。条例变通公司法,允许在深注册的科技企业可实施“同股不同权”,在扩大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保护其稳定发展。这也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的上市资源将更加“丰盛”。

作为我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还作出不少鼓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制度设计,包括要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不低于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的30%,允许企业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出享受公益捐赠优惠政策,全部利用或者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70%以上归属发明者等等。

个人破产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应有的救济退出机制。根据条例,在深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该项制度只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滥用个人破产制度的,不仅不能免除债务,还要被追究刑责。

随着我国疫情的控制与社会经济重新步入正轨,企业与产业发展迎来新起点。关注政策导向与产业趋势,询策(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实体经济转型。

询策打造的“智咖集聚平台”——询策岗,将加快建设精准化的产业导入机制,导入新增产业空间载体,建设聚焦于重点细分领域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立足朝阳,询策岗打造中国智库产业高地、汇聚创新创业要素,打通产业发展链条,不仅能够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更为探索紧密融通的产业促进服务机制提供借鉴。

本文来源:询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