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
其实,针对教师的待遇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2019年12月20日教育部就曾举办新闻发布会,明确2020年要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作为督导检查重点。
如今2020年已经进入了9月,政策又将待遇保证的主体从“义务教育教师”进一步至“乡村教师”,可见现今社会,对于教师行业的待遇保证是非常看重并坚决执行落实的。
另外除了待遇问题,人们还会普遍关注下面几个问题:
- 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下,是否会增加中小学教师编制,来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
- 当下教育教学压力重,教师在教学工作之余还有各种考核、评比、统计等活动,如何合理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工资待遇到底应该到一个怎样的水平呢?这一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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