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层院长之家(ID:jicengyz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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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自此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准绳。
那么这项顶层设计推出后,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作了哪些调整?
近日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政府公布了《阜南县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暂行办法》,针对全县28个乡镇卫生院提出了以下考核方案。
01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内容
据《办法》规定,基层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综合管理考核:
党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和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爱国卫生、文明创建、信访、综治维稳、环保、人事、财务、综合满意度和其他阶段性工作等方面。
二、公共服务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脱贫、村室管理等方面。
三、医疗保障考核:
医疗服务、综合医改和医共体建设等方面。
02
卫生院内部绩效——兼职绩效不得超过1000元
关于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提出以下规定:
1、拉开收入差距,绩效工资向部分人员倾斜
建立健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制度,重点向业务骨干和从事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脱贫的服务团队倾斜,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
基层医疗机构其他职工一律实行岗位考核,对同时兼职其他岗位工作的,以主要岗位绩效考核为主,对兼职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每人每月单项兼职绩效奖励不超过300元,累计不超过1000元。
03
基层医疗机构考核,实行百分制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得分前10名的为优秀;11-25名的为良好;26名及以下的为合格,其中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单位副职及其他职工考核的分值和考核等次设置参照执行。
存在应付账款(年度单笔万元以上)长期不挂帐、摊销费用未按时规范摊销、隐匿收支、为提取基金而虚编财务报表等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行为的,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下降一个档次,财务等相关责任人绩效奖励作相应扣减,涉嫌违纪的依规处理。
04
职工岗位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根据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按月发放。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对在年度单位绩效考核或单项考核中排名靠后的,根据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与相关责任人绩效奖励挂钩或进行必要的处罚,其中:分管工作在全县绩效考核得分后十名的单位副职,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05
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单位主要工作抓紧抓好。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明确指示,要加强数据质量控制, 做好年度卫生健康统计报表、卫生财务报表等相关系统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在今年8月发布《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20〕16号文件中更是提出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而在此次阜南县公开的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方案中,对于编造、篡改考核资料等行为同样强调了明令禁止。
可见今后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不仅仅是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创造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局面,筛查卫生健康数据,严打造假更是重中之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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