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公布了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案的调查结果。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鲍毓明存在违背韩某某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无法追究鲍毓明的刑事责任。但不用负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鲍毓明可以全身而退,以收养为名与女性发生性关系严重破坏公序良俗,同时因为隐瞒取得外国国籍的情况,违反律师执业法规情节严重,公安部决定对鲍毓明驱逐出境。

令人唏嘘不已的是,赚足全国网友同情的受害人韩某某的出生日期竟然是伪造的,韩某某在与鲍发生性关系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其父亲也向侦查机关提供了虚假的证言。根据《刑法》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诬告陷害罪。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则不构成犯罪。从已经披露的案件情况来看,韩某某也存在负刑事责任的风险。

鲍毓明案的水落石出也牵扯出了其他一些行业、社会问题,比如司法部开始整顿律师行业的违规兼职问题、基层民警的服务态度、户籍管理的乱象、媒体在无明确依据的情况下对案件的大肆报道等。

其实每一场被反转的热点事件背后,总能暴露出我们的公众存在的共性问题:那就是太容易被媒体或者其他别有用心的人带节奏。当大家看到养女被养父性侵的字眼,肯定已经立刻怒火中烧而无暇去关注案件的细节,即使案件存在一些反常的地方也更愿意相信“未成年少女”是不会说谎的。这个案件引起舆情后,幸好有最高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调查还原了真相。但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能得到最高司法机关的关注,为了不让舆论这把双刃剑损害法律的公正性,广大网友应该提高警惕,对于网络热点问题不要着急下结论,更不能轻易去跟风,或许让子弹飞一会儿之后再做判断才能更接近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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