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从各种影视作品,历史文献中都可以得知,在建国以前,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的。男子可以三妻四妾,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并且在有些朝代还强制性的要求丈夫如果逝世,妻子必须为其守节,不可改嫁他人,否则便是不忠贞的表现。

历史上曾出现过很多女子守节的事迹,如三国时期的夏侯令女。夏侯家之女夏侯令女(历史上没有具体文献指出她的名,字令女,因此简称夏侯令女),是当时曹魏权臣曹昭伯的堂弟曹文叔之妻。但曹文叔英年早逝,导致年纪轻轻的夏侯令女过早的就守寡了。而后夏侯令女就把自己的双耳给割掉,以此来表明自己决不改嫁。

但是夏侯令女的父母并不愿意看到自己年纪轻轻的女儿就这么一辈子守寡,独自一人孤独终老。而且后来曹爽倒台之后,夏侯家为了避嫌,便派人强行把女儿从曹家带了回来。

但夏侯令女为人非常倔强,对曹文叔也是忠贞不二。于是便趁父母不在,偷偷的回到卧室割掉了自己的鼻子,坚定的表示了自己不再改嫁的决心。对此,夏侯一家也没有办法阻止,只能放任夏侯令女为曹家守节。

夏侯令女的行为在当时看来,确实值得称赞,并且深受古人的推崇。然而用自残的方式表明自己的忠贞不二,然后一辈子就这样孤独终老,其实是一件非常残酷且残忍的事情。

我们无从得知夏侯令女的真实想法。但是我们换个角度去思考,不难发现这样的行为所体现出的是封建制度下女性的愚昧与悲哀。那么连正妻都如此待遇,古代的各房小妾又是怎样的下场呢?

古时候所娶的小妾都是有卖身契的,他娶了你,就相当于你整个人都卖给了他,是没有人身自由权的。正妻尚且还可以和离,而小妾不仅不能和离,丈夫死后,若丈夫为位高权重者,小妾还要殉葬;而若丈夫身份低下,小妾便要一辈子为奴为婢。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女性解放,身份地位明显提高,并且颁布了《婚姻法》。法律规定要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情况才得以好转。那么有人就会问了,男女平等的思想早已传入中国,为什么建国之后才有此规定呢。

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当时的政府就曾经想过办法改善这一情况。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实施的并没有那么到位。在民国时期的婚姻法中,纳妾只属于道德问题,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这反而导致纳妾之风更加盛行。

当时很多军阀都明目张胆的纳妾,有人光妾室就有几十房。他们还为了自己的名声不受损失,把妾室的称谓给改了,统称为姨太。而他们这种自以为是的做法也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那么建国之后,有了法律的约束,这些姨太太们又是怎么处理的呢?建国初期,刚颁布此法令时,一些人会提前将姨太太们遣散回家,只留下正房太太一人。但有些情况不同,便不能这样做。

例如有些姨太太是因为家境贫寒才给人做了小妾;而有些姨太太享受了奢侈舒坦的生活,并不愿离去;还有些姨太太了是因为相处久了有了感情,有了孩子,并不想离开。而这些人没有谋生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强行遣散她们,让她们在这个社会上该如何立足呢。

所以尽管在建国后,女性的身份地位有了显著提高,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经过多方面考虑,给了很大的自由和空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以及家里人对这种情况都满意,愿意按照这样的方式生活,政府并不会多加干涉。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姨太太都是这样的想法,有些姨太太因为受到新时代的解放思想,渴望自己能够独立自主。也有些姨太太并不是自愿当小妾的,因此这个法令一经颁布,便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对于这部分人,政府也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对于想要离婚的姨太太,可不用告知男方征得他们同意,便可结束这段关系。而想要离婚的男方,考虑到姨太太们的谋生能力,法令规定离婚之前双方必须协商,达成协议才可视作正式和离,由此可见政府所颁布的法令还是极大的维护了女性的利益的。

而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越来越少见,中国的一夫多妻制也就慢慢的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