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鲁木齐供暖时间确定 10月10日开始供暖

近日
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
公布2020-2021年度
采暖期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和
39家大型供热企业服务热线
市民如遇供热问题
可第一时间拨打辖区供热企业电话

据了解
目前全市供热企业供暖前
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
乌市供热期为
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
期间
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如出现异常低温情况
乌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
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
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资料图片

供暖期内
居民室内温度应当 不低于20℃
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
暖气不热、漏水等情况
可拨打供热单位的值班电话
如遇到供热企业值班电话
打不通、没人接听
或供热企业不及时处理等问题
居民可向各区县供热管理部门
和市级管理部门反映
乌鲁木齐市供暖面积
预计达到2.12亿平方米
比上个供暖期增加了6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