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孙松(化名)在大连瓦房店东长春路横穿马路,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倒,此时司机毕某驾驶一辆轿车开过,被撞倒地的孙松又遭碾压,当场死亡。2020年10月,毕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
1990年出生的毕某是大连瓦房店人。2020年4月27日晚7点,司机王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瓦房店市东长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岭东派出所门前路段时,撞上了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孙松。
孙松被撞倒地。7点10分,毕某驾驶私家轿车由西向东行驶,碾压受撞击倒地的孙松,造成孙松当场死亡。经司法鉴定,孙松遭小型普通客车碾压所致损伤的死因参与度为50%。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孙松无事故责任。
事发后,毕某与孙松亲属达成赔偿协议,除保险理赔外赔偿其亲属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4万元,亲属对毕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追究毕某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瓦房店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毕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近日法院判处毕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大货车司机王某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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