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双十一即将到来,想必大家也都有了自己新的身份——定金人。
正所谓:定金一时爽,尾款火葬场!
一想到后续还要再付上一大笔钱,是不是很心痛?
这还不是最心痛的,最心痛的是 ↓
当你不想买了,你的定金也要不回来了!
有些人可能惊了,怎么回事?为什么定金会要不回来?
定金、订金,傻傻分不清!
在生活中,因为定金问题产生纠纷是极为常见的。
16年的时候,小陈因为结婚要购置新房,于是就打算买下当前租的这套房。
在与房东商量一致后,双方进行口头约定:小陈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10万元的订金。
双方在签完购房合同后,小陈当场支付了10万元的购房订金,房东也向其出具了收条:收到小陈“订金”10万元。
但后来小陈与家人协商后,又改变主意,不打算买房了。
于是小陈找到房东,想要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10万元的订金,但房东拒不退还。
房东认为,虽然在收条中写明这10万元为订金,但其性质是定金。
无论从交易惯例,还是从口头约定看,这笔钱都应该是“定金”的性质现在小陈反悔,不愿购房,这10万元定金就不应该退还。
于是双方就闹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房东虽主张这10万元为定金的性质,但是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在双方交易未成功的情况下,房东应退还小陈的10万订金。
注意: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实际问题需具体分析。
两者区别
不得不说,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一字之差就有可能让你的钱拿不回来!
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不然后果可就不好说了。
那么到底该如何去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呢?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
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
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就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
虽然定金和订金只一字之差,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1.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
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
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3.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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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易法通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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