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因为关系到企业用工成本,这一改革引发了巨大关注。
在宣布改革举措后,多地陆续宣布城镇职工社保费暂缓移交税务机关征收。
社保费转由税务部门征收被按下了“暂停键”,这让很多企业“松了一口气”。
但这次,社保入税,来真的了!
10月30日,北京、上海、深圳等14省市紧急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以上海地区公告为例)
根据公告及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这14省市的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都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01 什么是社保入税?
简单来说,也就是将原来的社保缴纳地点由社保局转向税务局。
表面上看,仅仅是缴费地点的改变,但事实上,是将社保缴纳性质变为缴纳税收。
如此一来,一旦企业出现少缴或漏缴社保,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偷税漏税。
那么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法人甚至有可能因此入刑。
02 社保入税前后变化
社保入税对于企业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前后变化:
1.征收机构的变化
征收机构由社保局变成税务局,意味着征收手段大幅加强。
与社保局的线下监查不同,税务局的金税系统掌握着企业的所有财务信息,包括企业薪金数据,企业再想按照之前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已不再可能。
2.缴费基数的正规化
意味着人力成本的成倍增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表示,这一政策至少将增加企业最少30%成本。
企业老板要测算一下,自己经营一年的利润,能否弥补上述人力成本的合规化。
3.缴费性质的变化
收费变成了收税,意味着违规处罚的力度大幅提升。
如果企业未给员工购买社保,或者未足额购买社保,就变成了偷税漏税行为。
而一旦扣上偷税漏税的帽子,轻则追缴罚款收滞纳金,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企业财务、人事和老板都面临着重大风险。
03 社保入税带来的问题
根据51社保于2020年9月25日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20》显示:
2020年按职工工资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比例达到31%,较2019年提升1.1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上升,但仍有近70%企业社保缴纳存在不合规。
社保缴纳不合规的情形中,统一按最低下限基数缴纳的企业最多,占比为26.9%,连续两年明显下降。
本次社保入税落地实施,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一定要谨慎对待: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规定,各地区不一样。
① 若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
② 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
③ 若高于最高上限,则按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企业,其个税申报基数在税务局是有记录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需进行补缴以及缴纳滞纳金!
2.劳务派遣、物业安保等用工多的企业
这些单位很多不会给职工办理申报,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
而一些建筑劳务公司还会大量做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工未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列支成本。
员工工资表信息、个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都由税务部门核查,应缴未缴行为更容易被曝光。
3.拒缴社保费的企业
以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的时候,有些企业可能对此并不在意,觉得就算被发现少缴、应缴未缴也没事。
但现在社保入税后,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征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只要核定申报基数和期限,就按税种的申报严格管控。
企业一旦延期申报,不申报,不仅影响企业信用,更可怕的是可能限制开票,管制的方法比社保征收多多了。
4.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至于那些按照最低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也需要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
04 附各地公告
上海市
(图片内容来源于上海市税务局官网)
北京市
(图片内容来源于北京市税务局官网)
天津市
(图片内容来源于天津市税务局官网)
山东省
(图片内容来源于山东省税务局官网)
四川省
(图片内容来源于四川省税务局官网)
广东省
(图片内容来源于广东省税务局官网)
山西省
(图片内容来源于山西省税务局官网)
湖南省
(图片内容来源于湖南省税务局官网)
江西省
(图片内容来源江西省税务局官网)
贵州省
(图片内容来源贵州省税务局官网)
西藏自治区
(图片内容来源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
吉林省
(图片内容来源吉林省税务局官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图片内容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图片内容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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