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10月21日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称:在11月19日,一男子张某与某车行发生矛盾,在大街上与另一男子袁某两人裸体拉横幅,影响了交通秩序并涉嫌挑事,被依法处理,张某被处罚行政拘留10天,袁某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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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当事人张某因为与一家车行产生了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张某与朋友袁某便在大街上裸体拉起了“我要维权的”横幅,企图引起群众的关注。随后警方在得知此事后,便前往现场将两人带走,并以影响交通安全秩序,寻衅等理由判处张某行政拘留10天,袁某行政拘留5天。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表示:在公共场合裸体闹事等行为,影响恶劣的,可处罚5天至10天的行政拘留,所有民警的执法是合理的。

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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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一位女子也曾因为车辆问题与车行发生过纠纷,但是那位车主明显要比张某聪明,人家就坐在车辆引擎盖上来博取大家关注,解决的问题,而张某却使用了触犯法律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被拘留也是合法的。但是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很多消费者的权益还是得不到保障,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类事件,让大家更体面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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