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近日举行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要求,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事关法治建设政治方向的根本性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治建设中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点和关键,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面对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考验,我们既要有冒的勇气、闯的劲头,又始终坚持以我为主,应该改又能够改的坚决改,不应改的坚决守住;应该改而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改,该快的一定要快、不能快的则循序渐进。对看准了的改革,要下决心推进,争取早日取得成效。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