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入洲湖镇中洲村,公开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当场调结、当场履毕,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与赞赏。

原告康某与被告刘某原系多年挚友,2012年康某与刘某就刘某所有的一处私房达成了买卖合意并交付了一万购房订金,后因该私房难以办理房产证,康某拒绝支付剩余房款并要求刘某退还订金,刘某后将私房转卖他人但拒绝退还订金。康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退还订金。

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并应双方当事人请求,在立案当日进村巡回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用情理、法理疏导双方,并邀请当地驻村第一书记参与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被告甚至当场退还了原告购房订金。

“王庭长,真是太感谢您了,八年的纠纷,真不敢相信,洲湖法庭竟花一天时间就给我解决完了,购房订金也拿到手了,效率真是高…”当事人感激的说道,此案的处理,普遍提升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