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疾控中心:冬季“进补”不能吃草乌 过去5年已导致42人死亡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随着云南进入冬季,我省部分地区民间有煮食草乌、附片等乌头类中药材冬季“进补”的习俗,也有部分民众将其制成药酒服用,认为可以滋补身体、驱寒止痛。对此,12月2日,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乌头碱毒性极大,若自行加工不当、食(饮)用过量,极易引起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2015-2019年,云南省累计发生33起因自行烹调食用乌头类药材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毒174人,死亡42人,病死亡率为24.14%。

据介绍,乌头类植物是指乌头属毛莨科的植物,常见有川乌、草乌、附子和雪上一枝蒿等,草乌、川乌是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黄草乌或乌头的母根,附子是其子根的加工品,该类植物含有滇乌碱、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等多种生物碱,均为大毒药材。因民间普遍认为该类植物有进补的作用,多在冬季自行炖煮或泡酒食用。由于该类药材毒性极强,国务院制定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管理,一般要在炮制后方可作为药物使用,且购买和使用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在食用乌头类中草药中毒后,一般0.5-2小时即可发病。毒性表现主要有心脏毒性、神经毒性和消化道毒性等,症状主要有口、舌及全身麻木,紧束感;气促,呼吸困难,呼吸微弱,甚至停止;心悸、四肢厥冷、血压下降、出冷汗、心动过速和各种心律失常,严重者心跳骤停;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中毒患者多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而云南民间有时使用酒浸或用酒冲服此类药物,可增强其毒性。

省疾控中心提醒,如果发生乌头类中草药急性中毒,如果摄入食物的时间不长,一般在1-2个小时内,可采取催吐的方法。比如多喝水,然后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但是病人神志不清的时候绝对禁止催吐,以防呕吐物堵塞气道造成窒息;发现中毒后,应及时送医院治疗。若发现重症患者应该及时拨打120急救,并注意保存吃剩的食物,以便检测中毒原因。

“大家严禁采食不熟悉的植物,谨防误食发生中毒。严禁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尽量不饮或少饮自泡药酒,不喝无标识或标识不明的泡酒;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对于冬季科学进补,该负责人也表示,应先寻找医生进行咨询,根据个人体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进补方式,根据自身年龄、体质,以及季节等不同,选择不同的进补方法。不要胡乱揣摩自己的“病因”,然后盲目 “进补”。

此外,进补主要有食补和药补两种方式。有的人重药轻食,甚至用进补代替一日三餐,这样不但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还容易引发各种不良反应。切忌用进补代替养生保健。有人认为常吃补品是养生保健的关键,其实对每一个人来说,保持饮食均衡,重视运动锻炼,保持平和乐观的心态,做到动静平衡、劳逸结合才是任何补品都不能代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