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还是一座风花雪月的城市,老陈也是这些地方的常客之一,偶尔会跑过来玩一玩,老陈又到东莞一家度假酒店,同时约了一位经常合作的女顾客,按照老规矩,两人还是在同一个地方见面。

在房间里,两人实施了不可描述的事情,他们还一起吸毒,在一切结束后,人民警察来敲门例行检查,老陈和女孩都很慌张。

这时,老陈还是女孩,一个人赶紧把一袋毒品扔进房间的垃圾桶里。(不清楚是谁放的,真相不得而知。)

警察搜查了房间,当场逮捕了老陈和那姑娘,他们还查获了老陈的毒品5克,在房间的垃圾桶里发现了80克毒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不仅卖淫嫖娼,还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胆大妄为,警方当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1、 卖淫女子告诉她,毒品是陈某的,她是无罪的

至于涉案毒品的归属,从老陈身上发现的5克毒品属于老陈,对此没有异议。不过,房间垃圾桶里的80克是不是卖淫妇女,这很难辨认。

卖淫女一度认为:我只是提供服务,和老陈有着非常熟悉的客户关系。老陈让我来这里服务,价格是XXX元,我答应过来提供性服务,然后他让我把一起吸食毒品,就是这样,我什么都不知道,那些毒品都不是我的,肯定不关我的事。

就这样,卖淫女子被释放,没有证据表明她与涉案毒品有任何关联,公安机关对她作出卖淫行政处罚后,就进行了释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 陈先生却一口咬定,垃圾桶里的80克毒品是卖淫女的,陈先生被指控犯罪

在老陈身上发现了5克毒品,他对毒品供认不讳,认为毒品是自己的,非常配合的认罪。但是垃圾桶里有80克毒品,我不知道谁的,反正不是我的,我没有那么多毒品。应该是那个卖淫女的,当警察敲门时,我看到她把一些东西扔在了垃圾桶里,我不知道是什么,你们搜出来是毒品,我猜应该就是她丢的那些东西了。

不过,老陈就没那么幸运了。

因此,陈某在老公安机关也认定陈某藏毒是非法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 是谁的药?没有指纹证明

为了查清垃圾桶里的毒品是谁丢的,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提取指纹,比对毒品包装,但没有发现有价值的信息。换句话说,指纹识别不能证明谁在垃圾桶里丢了毒品。

4、 由于无法查明毒品归属,法院判决老陈无罪

公诉机关指控陈先生非法持有毒品,持有毒品85克。但法院认为垃圾桶里的80克毒品没有具体的归属,且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在陈先生认罪后,始终认为垃圾桶里的毒品属于一个卖淫女子自己的,不是他自己的。这种辩解根本不能完全合理怀疑。而且,卖淫女也一直有吸毒史,而且卖淫女根据时间,还比老陈先到涉案酒店房间,所以,卖淫女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此外,涉案地点是一家酒店,也并不排除涉案垃圾箱中的毒品可能被他人存放,在打扫房间房间时根本就没有清洁,这可以证明,在卖淫女和老陈进屋前,房间里的垃圾桶里根本就没有毒品。

因此,法院认为,垃圾桶里的80克毒品不是老陈的,证据不足。因此,现有证据只能证明陈先生非法持有毒品5克,不足10克,不符合刑事立案追查的量化标准,法院判决老陈无罪!

(以上内容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