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倒插门儿女婿的地位如何呢?

女婿是一种称谓,是指女儿的丈夫,而上门女婿就是通常所说倒插门儿,学名叫做“入赘”,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婚礼习俗。上门女婿是男子进入女方家庭结成的婚姻关系,一般是由女方家负责筹办酒席及结婚的费用,结婚之后男方要住在女方家里,并且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那么上门女婿在女方家的地位有多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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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从入赘的由来和发展讲起。入赘制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文献《史记-滑稽列传》中曾写道,淳于髡者,齐者赘婿,意思是一个叫淳于髡的人入赘到齐国做了女婿。在战国时期,齐国属于比较富裕的也国家,因为他靠海,有鱼盐之利,而且工商业比较发达。齐国铜镜的制造名扬天下,而当地的女子也会从事各种纺织品的加工,在经济上有独立的地位,在婚姻问题上也有很大自由选择权,经济发达,人们的思想自然开。所以贫穷的淳于髡自到了齐国。按照当时的规矩,他名字中的这个髡字是女方给取的,髡其实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就是剃去男子的头发,成为光头。而淳于髡入赘到女方家,就遭到了如同奴隶的婚前之刑,就是剃去了他的头发,用铁圈绑住脖子的待遇,显然他的地位是极其低下的,就像奴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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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书当中也提到过,赘至也,家庭无有聘才以身为质。这里解释,入赘的赘就是人质的意思,家庭贫困,没有聘礼娶妻子就把自己当做人质抵押给女方。这就是上门儿女婿的含义。《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又记载,说33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解释一下,就是秦始皇曾经下令让入门女婿和罪人、商人一同上前线,开发边疆,可见上门女婿的地位之低。汉武帝时也效仿始皇。让入赘女婿等七类人远行西北,讨伐匈奴,入赘男子的地位依旧很低。

唐宋年间,上门儿女婿在性质上、婚俗上发生了一些改变,地位稍微有好转。未婚的小女子娶夫称为赘婿,寡妇娶夫则称为接脚婿。寡妇要住在前夫家,招夫后,入门女婿承当前夫的门户,而且必须要把自己的姓改成这个寡妇前夫的姓氏。

到了元朝时期,根据史书《夷坚志》记载,入门女婿被分为四等,第一是养老,就是说上门女婿要终生落入女方的户籍,并且要赡养女方父母。第二是年限,年限就是双方达成协议,生下的第一个孩子随母亲姓,第二个孩子随父亲姓。这也是当时入赘秩序的一大进步。第三是出舍,就是在与女方结婚之后可以分开居住,以补充劳动力为主,有年限的去女方家服役,这种出舍女婿其实就是服婚役的一种变形,这种情况一般是非常少见的。第四是归宗,就是在妻子去世以后,入赘男子可以回至本家。

而到了明清两代,上门女婿又被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养老婿,第二种是出舍婿。明代户律当中记载,凡招婿需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初设年限。到这时关于上门女婿的法律约束已经日趋严密了。入赘的出现与社会经济发展是密切挂钩的,古代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与社会男女分工的出现,在贫富分化的基础之上就产生了阶级和剥削,男子是农业的第一生产力,渐渐的就成为了社会的主筋骨,家庭地位的天平也开始向男子倾斜,而妇女们也开始受到了传统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儒家伦理道德的严重束缚,让妇女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和自主权。顶立门户,继承遗产,传宗接代好像和妇女全无关系。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男子到女方家入赘,便被讥笑为人之忧赘是剩余之物也。因此做上门女婿在古代是很受歧视的,当然,随着社会的开放,现在好像大家把这些事情看的比较淡了,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能够生活幸福,哪种婚姻方式都是可以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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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出一个小问题,如果你是男生,你愿意倒插门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