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消亡学说

我国第一位文学博士后,社会学家李银河在对西方国家以及我国家庭和社会状况进行了多年研究,曾经得出了一个“婚姻制度将会消亡”的结论。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把家庭说成是一个历史范畴。

这是没有疑问的,婚姻并非从来就有的,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即便是不根据《进化论》这一伟大的理论去解释人类起源,其他任何关于人类起源的著作中,哪怕是善于无中生有的种神学著作中,人类的婚姻制度、夫妻制度都不是从来就有的。

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婚姻制度起源于私有制。是为了适应人类不断发展的生产和繁衍需求而产生的,是私有财产出现之后产生的。

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三种主要的婚姻制度:(1)群婚制;(2)偶婚制;(3)一夫一妻制。(摘自:吴忠观《人口科学辞典》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我们这里讨论的制度,是指后两种形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逻辑,产生于私有制,那么婚姻也必然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这显然是无法让今人平静自己伦理的心脏,那么婚姻制度真的会消失吗?

今天,这个制度已经出现瓦解苗头:

首先,传统婚姻形式出现了大批的瓦解现象,中外许多家庭出现了夫妻双方经年累月独自居住的情况。《人民日报》近日更报道,我国江浙一带出现了“两头婚”的现象。夫妻双方各自待在自己的原生家庭里,生两个孩子,分别随父母姓。也就是婚姻归婚姻,家庭归家庭,此婚姻已经非彼婚姻。

其次,不婚主义大规模出现,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尤为明显。北京市单身比例接近4成,有些是想结婚却不具备条件,有些压根就不想结婚。

第三,离婚已经有成家常便饭之势。上海离婚率多年前就达到了38%,而且仅列全国第二高离婚率城市。

第四,出现打着婚姻旗号的非传统婚姻。各种同性婚姻,协议婚姻,临时婚姻等等,婚姻的选择越来越根据人们生活需求来安排,而不再成为生命中必不可少的固定形式。

如果什么形式都算婚姻,那也就无所谓婚姻了。

关于夫妻制度:

定义:婚姻制度是特定社会要求其成员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由社会的习俗或法律所规定。针对人们婚姻行为的习俗或法律规定的总和就构成了该社会形态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制度。

哲学基础:婚姻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并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在阶级社会里,它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摘自:吴忠观《人口科学辞典》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人口大辞典》里所说的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应该是具体有所指的,尤其是旧社会的妻妾制度。

不过这段用在任何时候都非常恰当,随着人类科学的进步,无论未来脑机接口技术还是基因工程的进步,人类对于繁衍的需求基本上趋于无;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产生婚姻的财产继承,养老送终等需求也不再存在了。

婚姻制度瓦解的社会基础,正在当下构建中

随着时代的发展,任何在众人眼中看似必然的事物,可能都会转眼间成为非必然,并逐渐成为必然不。

这就像人类各个国家最初掀翻君主制度,大多数人对君权神授的印象可能已经深入基因,但历史的进程绝对不会留恋这些。

随着科技发展,财富的增加将会愈发依靠新能源、人工智能等等新生产方式,人类是否结成夫妻共同生活将会非常不必要。一旦非常不必要的前提出现之后,夫妻生活中一些不便之处就会成为主要矛盾,从而彻底瓦解夫妻制度。

结论,实际上已经局部消失,私有制可能还没有瓦解,婚姻制度就已经先行瓦解了。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

从恩格斯的话可以看到,纯正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并不适应任何一个时代,在文明时代也是有补充的。这足以说明,想象中的那种忠诚和必然的夫妻关系,才并非正常的关系。夫妻制度本来在真实运行中,支离破碎的才是常态。在一个幻想的道标准下,谎言才是白头到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