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5年的事情,本人亲身经历
刚帮朋友处理了一单事情,从房地产商那拿回购房定金,对方有顶级的律师团队,我一业余小市民独斗专业律师团,个中曲折,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为保护隐私,贴中不涉及具体名字。
几个月前朋友告诉我,她在东莞买了套别墅交了定金,但是是在现场被销售忽悠买的。现在后悔了,想退回定金。初听这事我觉得不可能,交出去的定金怎么能退还呢,朋友让我想想办法,毕竟几万元白白丢出去有点肉疼。
她找了几个律师也说不可能要回,但是知道我办法多,让我试试看有无可能。
我先查对方资料,公司证照齐全,定金资料等也完全符合规范。觉得应该没办法了,只能让朋友找开发商高层谈谈,看看有没有希望。
朋友和开发商的几个人谈了,都是很坚决的拒绝,甚至少要回点也不行。
我再详细了解购买细节,朋友说是先让刷卡,然后再签署的认购书,开发商的问题找出来了,这是在诱导消费。由此可以撕开一个突破口。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能证明销售当时是先让客户刷卡再签署的认购书呢?当时有个一起去的朋友作证,但是朋友作证这个效力不是很大,现场的监控视频也没有。
最好的办法是再还原一次销售过程,确认现场的销售流程就是这样。于是买了微型摄像机,我再带上几个朋友,去售楼处,装作买房人,还是找到这个销售,请她带我们看房。
刚在售楼大厅介绍完楼盘,去现场看样板房的时候,销售突然告诉我,她有之前的客户马上过来签约,必须尽快去接待。就安排我们自己去看样板房,让其他销售接待。很不凑巧的是,我们的摄像头竟然打不开了,买回来后其实都已经测试好了。国货的质量看来是真差劲。于是我们就走马观花的看了下楼盘,然后就打道回府。
第一次出马很不顺利。
回来后分析了下,销售如果是有所察觉,就应该不会再联系我。如果当我是一新客户,还是会继续再找我。
果然几天后电话来了,问我想法,装作爱理不理的挑了些毛病,说过段时间再联系她。
几天后大家都有空了,和她约了时间,再去现场。约的时候感觉销售有点犹豫,但还是爽快答应了。想不到到了现场,竟然是另外一个销售过来接待,说她临时有事来不了。
一切按部就班,到了确认户型和谈价环节,突然来了一对之前交了定金也要退房的,拿着认购书要签合同又叫嚷着找人接待,还在旁边不断的说这个楼盘缺点。
最烦这种没技术含量的吵维权,除了给自己增加条扰乱治安秩序的罪证之外,百害而无一利。
他们这一吵也把我们的计划全部打乱了,本来销售还是会先忽悠人刷卡,然后再签认购书看合同。现在销售为了弥补旁边那对闹事者提出的问题,先就对合同这些进行了详细的解说。这就是完全合乎流程的程序。
借口再考虑,我们只能走了。
等于我们的第二次尝试又失败。
想拿回定金,又没弄到直接的证据,咋办?
考虑了几种方案:
1、直接法院起诉,这样拖延时间较长,费时费力,也不一定能完全胜诉。所以这个作为最后的方案。
2、和开发商再谈判,但是他们现在是软硬不吃,反正就不退。我甚至找到他们的投资方,想从背后施加压力都没效果。
3、向政府部门投诉。现在开发商是肯定有硬伤,我先抓住这点猛打,看看他们出什么招。要解决硬伤对他们来说也是件痛苦的事情,可能比退回定金更麻烦。
于是先写投诉信,政府部门现在这点好,表面上的工作一定是做得很好,投诉了就会要有反应,必须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就见仁见智了,看谁钳子大。
俺又很自负的说,没找一点钳子,完全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操作。也赢了。
投诉后几天,朋友那收到开发商的信函,说是解除购房合同云云,再一看内容,又有问题被我抓住。
我喜欢看武侠小说,打架的时候要想赢,就必须寻找对方的破绽。如果对方不动,破绽还真不容易找,一旦出手,就必有破绽,这时候就好抓住破绽去攻击对方。
政府那边有反馈了,要召集双方做基本调查,于是约了时间,双方到齐,依照程序做口供,调查情况。政府的人也是会推责任,只是说调查情况然后上报,处理结果他们不管。
这时候还希望和开发商谈,其实既然是谈,就一定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我们当时的底线是拿回一半就好了。但是开发商软硬不吃,还是拒绝会谈。他们的律师也在现场坐镇,应该是有评估,觉得他们能稳赢。
政府执法人员取证过程中,我不断的提出问题,这些问题是比较刁钻,必须回答,回答错了又容易让人抓住把柄。估计他们看我难对付,事后也安排双方调解,当然对方不吃那套。然后他们就打道回府,现场的回复是他们只负责取证,不负责处理。
我们找了几个负责部门投诉,婆婆很多,所以有管理权的都去投诉一下,几天后,另外的部门也找我们,也要调查取证。我们也同样去陪着走过场。
然后安排调解,开发商阵容强大,从总经理到负责的销售,律师都来了两个,我们这边就是当事人和我。还有两个陪同的。整个过程略过,调解过程中,又抓住开发商一个重大问题,后续就是围绕这个问题猛攻,所以才很快的让事情解决。这是后话。
再次投诉后各个部门都开始有反应了,积极找我们联系。开发商以前是不理不睬,现在也主动开始找我们,先让人和我们谈部分退款,这时候肯定不干了。
从他们的行为分析,这期间政府和开发商应该有多次的互动,如果事情解决不了,他们就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经得起公开评判的回复。但我提出的问题也是都有事实依据,并完全是有法可依的。
终于销售经理出面了,约我们去谈解除合同退款事宜。
后续:开发商约我们去面谈商量退款事宜。对方公司老总接待的,政府相关部门也来人现场见证安排退款事宜。全给的现金!
虽然整个过程唇枪舌剑,结局还是挺完美。
喝茶的时候聊起这个结果,他们觉得挺冤,经过他们请的顶级律师团队审核的流程竟然这么多漏洞被我抓住(开发商原话)。我朋友直说了,你们那律师太差劲。
事后算是多方赢的结局吧,15年的房子,后面肯定涨价卖掉。我朋友拿了退款后在深圳马上又买了一套,现在翻了几倍,肯定比东莞的那个受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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