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第六批煤矿减量重组共计4个减量重组方案,经省人民政府2020年第38次省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其中包括晋城1方案,批复如下:

同意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万里井2座矿井异地重组。重组后矿井名称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为60万吨/年,主体企业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方案核减产能30万吨/年。重组后开采原壁盈煤业资源,万里井实施关闭

此外批复提到:

相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17〕59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批复文件推进和实施减量重组方案,做好被重组煤矿关闭退出验收工作。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减量重组建设、生产、关闭退出煤矿的安全监管。要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减量重组煤矿在职工安置和资产债务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相关部门要在减量重组煤矿证照换发、改造建设手续办理等方面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动煤矿减量重组工作

主体企业要做好被重组煤矿的处置工作。要立即停止被重组煤矿的生产建设活动,负责被重组煤矿关闭、井口封闭、设施设备的拆除,同时要做好被重组煤矿职工安置和资产债务处置工作,确保煤矿稳定。被重组煤矿关闭、井口封闭、设施设备的拆除最迟于2021年1月10前完成并通过市级和省级联合验收。未通过省级联合验收的,使用其核减产能指标的建设煤矿不得办理项目投产有关手续,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生产能力不予公告,使用其核减产能指标的生产能力核增煤矿,核增产能不予公告。

严格执行批复的资源开发顺序。属于分期开发的,保留煤矿退出前不得开采被重组煤矿剩余煤炭资源,主体企业做出的分期开发承诺将在省能源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后期开发所有区块均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在保留煤矿退出前,可根据开发接续实际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