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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检察日报》第二版头条刊登《昔日死水河,今朝白鹭飞|四川仁寿:推动攻坚整治行动解决两河污染问题》一文,内容如下:

虽已入冬,但位于四川省眉山市的天府新区柴桑河生态湿地公园里,白鹭频频光顾,晨练的群众络绎不绝。“之前的河道全是‘死水’,到处都是垃圾和污水,现在环境改变太大了,河里有流水了,还建了4000亩的湿地公园,我们老百姓享福了!”日前,正在公园内跑步的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

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发现岷江支流柴桑河和泉龙河因污水处理厂未修建好,沿河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两条河水体黑臭,群众反映强烈。

2019年9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四川省检察院指定交办,仁寿县检察院经调查取证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等部门采取措施,开展柴桑河、泉龙河一体化污染治理,地方政府在整改中投入近30亿元建设柴桑河、泉龙河湿地公园。

“在案件办理中,我们充分考虑柴桑河和泉龙河的生态价值。”检察官王桢介绍说,该院与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协调,通过无人机航拍和沿线核查收集环境污染证据,引入河域治理专业机构参与,形成运用底泥修复技术治理河道、建立固定点位收集污水定量分析等治理意见,推动制订《柴桑河泉龙河水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柴桑河、泉龙河生态湿地项目建设以及泉龙河流域生态补水项目建设。在整改中,该院多次协调当地生态环境、住建、河长办等部门现场督促整治,深入推进柴桑河流域排污口清查行动、河道清淤工程、管网工程建设等“九大”攻坚整治行动,促使生态环境修复取得显著成效。

经过持续跟进监督,泉龙河、柴桑河全域整治顺利完成,共清理河道98公里、白色垃圾7.3吨、淤泥和其他杂物3400余吨,建设雨水、污水管网48公里,将泉龙河、柴桑河沿岸115户企业的污水排放接入管网,全面取缔泉龙河、柴桑河流域河道200米范围内养殖场17个,将鱼塘转化为生态补水点6个……经治理,泉龙河、柴桑河水质已达到地表IV类水质。

仁寿县检察院还先后两次邀请人大代表现场对案件办理情况督导视察,检验整改成效。“看到相关问题得到一揽子解决,老百姓都很高兴。”四川省人大代表徐文科在接受采访时说。

来源: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法小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