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的租金发票增值税征收率还是按照5%开具,不要误以为只要是小规模增值税都是减按1%征收。
2、疫情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计算不含税销售收入的时候,直接用含税收入除以1.01就可以。
参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的,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4、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开票,一定要注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否属于疫情优惠期间内,若是现在补开在2020年2月底以前的业务发票,则不得享受1%征收率优惠。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规定减按2%征收的,现在也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使用1%征收率。
6、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开票,可以自己根据客户要求,部分业务按照3%,部分业务按照1%,放弃减免税优惠不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也不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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