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妹妹因为工作压力大例假来晚了,老板以为她怀孕,居然直接叫她写辞职信!妹妹阿雅刚新婚不久,目前在一个月子会所里做产后康复技术总监,自己管理着一个部门,下头带着七八个小女生。

由于近段时间活儿比较多,手下的人又大多经验不足,做起事来总是不到位,害得她到处救火。所以有一阵子阿雅经常加班,工作压力也很大,大姨妈来得不是特别准。

一天中午,老板请阿雅吃午饭,顺便问问她最近工作进展如何,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需要她协助之类的!点菜时,阿雅开玩笑地说:这个月带团队把我累得大姨妈都不准了,我要多吃点肉补补。

听完后老板神色一变,扭过头问她:我看你最近胃口都很不错呀,现在又月经不准,该不会是怀孕了吧?阿雅连忙否认,说自己才新婚,还没打算要孩子。老板意味深长地说:你还是测一下吧,真怀孕了你要跟我说,我好帮你做准备。阿雅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了,就说:就算怀孕也没什么吧,该是我干的工作还是我干,不影响的!你要我准备什么?

老板:为了保证你不会影响公司的运转,你得给我写一份离职信,我不是针对你哈,公司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我们是初创企业,养不了闲人。怀孕期间你得保证不影响工作,否则这份辞职信会起到作用。

阿雅整个人都懵掉了,最后检测出来是没有怀孕,自然也没有打辞职信。但自那以后,她之前眼中对她关怀备至的老板消失了,怎么看老板怎么不顺眼!阿雅觉得很寒心,我觉得还挺正常。当然,老板让员工在怀孕期间写辞职信是违法的,但企业主对怀孕员工的态度,却是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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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是弱势群体?

孕妇是弱势群体?

近年来,企业和女员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十分微妙的关系。平时倒也还好,等到女员工处于怀孕的状态,这种关系就变了。如果这内里还有些难以言状的状态,那双方就会处于剑拔弩张的关系。

前几天,网络上爆出一则有关企业辞退怀孕女员工的新闻,就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事情是这样的,吕女士就职于重庆一家培训机构,在她刚怀孕2个月就被公司开除了,她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法,称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但单位负责人的态度却十分强硬,坚决要开除吕女士

原来,吕女士是刚生完孩子没多久就入职该公司,可上班还没几天,就又怀孕了,而她第一个孩子才4个月。公司觉得吕女士的做法很有问题,对于她的工作积极性也持怀疑态度。

最后经过调解,吕女士最终还是和培训机构解除了劳动合同,培训机构不仅赔偿了吕女士1个月工资,并额外补贴了2个月工资。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吕女士的诉求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企业最后迫于压力多给了2个月的工资补贴就是明证。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已经怀孕的女员工,虽说是个需要被照顾的弱势群体,但企业不想聘请怀孕的女性也是实属无奈,尤其对于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特别是刚入职的女员工怀孕的话,会让企业的经营成本徒然增加,不敢给她们安排太多工作还得照发工资,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花钱养了一个不干活的闲人。

所以有的企业明知故犯,女员工若是被查出怀孕了,就立马将其开除,或者是将其调离核心岗位,给女员工“穿小鞋”。一旦怀孕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企业还得承担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和误工费。为了节省成本,企业宁愿选择做“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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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弱势群体?

企业是弱势群体?

近年来,有关企业解雇怀孕女员工的新闻已经是屡见不鲜,有时我们很难分辨,哪一方才是过错方!前两年,一位宁波准妈妈被企业解雇,起因是公司负责人在微信群里发布消息,要求营业员上报当月营业额,并且强调10分钟之内上报。

当时是10点23分,已经深夜了,这位怀孕女员工早已经入睡,未能及时回复。在规定的上报时限过去后,负责人在微信群里通知她:“你已经被解雇了。”她醒来后一脸懵逼,我就是睡个觉,晚回复了信息,这样就被解雇了?知道被解雇的事实之后,她非常愤怒,并把公司起诉到法院,获得18000块钱赔偿。

赔偿是拿到了,工作也丢了。这么一看,这种结局明显就是双输的局面——企业损失了赔偿和一名得力员工;员工看似赚了赔偿,但丢了工作,在整个孕期和哺乳期都会处于失业状态,且也不会有足额的生育津贴。

无独有偶,去年7月,微博上也有个有关孕妇被解雇的新闻上了热搜:青岛一家电子公司员工的李女士,在工作 5 年后怀孕。但事情接下来的走向却出乎她的想象——她被公司以“不服从岗位调动”、“旷工”、“扰乱生产秩序”的理由辞退,并被索赔13万元。这件事在网上发酵后,网友都炸了!

在新闻留言中被顶到最前面的,是这样一条评论:国家生育率低逼人家生孩子,怀孕了却连工作都不保!我想请问,中国有多少家庭能靠爸爸一人就支撑整个家庭开支?所以要说现代社会的职场环境,对女性求职者不太友好,这也确实是真的。

日剧《坡道上的家》里,在法院工作的松下朝子就曾这样被上司指责:你休完产假回来,以接孩子为理由提前下班多少次了?不能拿孩子当借口,在工作上的任务,男女都一样。一些女性,会合理利用规则为自己谋取私利,也在客观上让女性的就业难度增大了。

某公司老板曾在微博上爆料,称某个女员工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产假结束就提出了辞职,事后发现,女员工加入公司不是为了工作,就是想找个地方生孩子。虽然这属于极端个例,但一颗老鼠屎也能坏了一锅粥,也就此让生育年龄段的女性被歧视的可能性增加。

所以现在越来越多企业对于员工的性别要求十分严格,其应聘准则是:多招男员工,少招女员工!因为男性不会因为怀孕,不会生理期身体不适,可以安排重活,可以安排加班。这头国家鼓励女性多生孩子,那头企业不接受女员工怀孕!这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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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局?

如何破局?

根据全国妇联2020年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有49.1%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关注应聘者的性别和婚育状况。54.7%的女性在求职面试中被问及与结婚、生育有关的问题,甚至有媒体报道,女性求职者在回答近两年是否打算结婚时略有迟疑而被“秒拒”。

由此可见,二十多岁到三十岁的职场女性,面试时总是免不了被HR问到结婚生小孩的问题。所以越来越多女性把“已婚已育”写在求职简历上,因为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加分项。 尽管法律关于女性劳动就业权的保护不断完善,但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又不得不考虑最现实的用人成本。98天产假、生育津贴、不得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总是对女性职员“小心翼翼”。

有人说,国内在对待女性职员怀孕做出的补偿方案问题上,更像是请客吃饭:国家请客,企业买单!如果哪个企业不愿意买单,员工当然就会发难,因此造成了如此之多的对峙事件!这样的困局改如何破解?

想要改善女性就业难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政府机构应该给企业更多的补贴,让企业可以放心地聘请女员工。生育不单是女性自己的事情,也关乎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女性。同时,估计更多男性参与到育儿中去,更多地承担起“丈夫”与“父亲”的角色,给孩子营造出好的成长环境,有利于家庭的和谐。

对于女性来说,不要有钻法律空子的思想,别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让公司莫名蒙受损失。当然,若是合法权益被企业侵害,也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员工和企业是和谐共生的存在,不应该站在对立面。互相体谅,互相让步,才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