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用户指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美团外卖和美团买菜分别开通金融服务即“美团月付”,欠款100多元。美团月付是一项“本月花,下月还”的授信付款服务,就是一个美团版的“花呗”,可以先买菜后还款,也能使用各种优惠。而且,它有一年约18%的利率,逾期记录会在个人征信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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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用户在美团支付界面,只要点击用醒目字体写着的“推荐使用,本单立减最高88元”“免费领3元红包”等优惠信息按钮,就直接开通了相关金融服务。但许多用户并不知晓,这是一项信贷服务。美团月付涉嫌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极简方式一键开通网络小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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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看,一来,美团月付属于信贷业务,而我们国家监管对信贷业务的操作规范是有严格约束的,用户仅仅点击几个按钮,就开通了小额贷,这可能涉嫌不合规问题。二来,消费者误以为是优惠券而误开信贷服务,涉嫌构成重大误解,可以主张撤销该信贷合同。最后,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我国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为4倍LPR,现在的水平大约在15%左右,美团月付规定的18%的逾期利息明显高于司法保护上限,超过的利息部分不应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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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买单、强买强卖、必须免密等等现象愈发常见于消费者的日常消费中, 罔顾不合规不合法,无视消费者的利益与金融安全,对于消费平台来说,得不偿失,跟消费者玩套路,最终导致的只可能是消费者的流失。